温室气体减排的法律路径: 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文章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刘晶2020-02-25 22:48

构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制度框架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协同控制,涉及的制度主要包括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碳排放标准制度、碳排放许可制度和碳排放核查制度等。
 
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温室气体减排核心制度是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该制度应当以碳排放许可制度、碳排放监测制度、碳排放标准制度为基础性制度,并搭配碳排放规划制度、气候变化影响评价制度、碳排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保证有效落实。
 
碳排放标准。该标准制定逻辑上相当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在实施效力上不具有该标准较强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已经制定了“甲烷”的排放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排放标准。并规定此类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国家可以采取财政、税收等措施,激励企业生产和使用符合推荐性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设备或产品。当时机成熟以后,此类推荐性标准可在适时上升为强制性排放标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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