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电价的放开使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由发电企业承担的前置假设不再存在
二是上网电价的放开使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由发电企业承担的前置假设不再存在。随着上网电价逐步放开,发电侧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立论的假设(标杆电价体系考虑了一定比例的辅助服务成本)已经逐渐不存在。实际交易中,发用双方协商形成的电价确实均未考虑辅助服务费用。从经济学来讲,不论辅助服务的成本如何、费用高低,都应当由电力用户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然而,部分地区不断加大发电企业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的力度,甚至部分用户提供可中断负荷服务也希望向发电企业收取费用,脱离了当时这个机制建立的边界条件。反对全部辅助服务费用都由用户承担的观点中,有一部分认为可再生能源也消耗了辅助服务,所以应当和用户一起承担辅助服务费用,这种观点偏颇之处在于,用户使用了占比更高的可再生能源,自然应当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既应该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电能量价格,也应该包括使用这些可再生能源需要的辅助服务费用。另一部分观点认为个别国家现代电力市场环境下,部分辅助服务品种的费用仍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分担,经分析会发现这些国家均采用单边现货市场模式,由于其现货市场中用户为价格接受者,发电企业将度电辅助服务成本自然而然随电能量报价转移到了用户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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