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现行全国性辅助服务补偿机制酝酿于2004年,《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于2006年,各区域实施细则印发于2009年,全国范围内落地1于2010年前后。该机制立足于计划体制下的电量分配机制,本质为发电侧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主要辅助服务品种包括调频(AGC)、调峰、无功、备用、黑启动等五种。2013年,东北地区出现了以竞价方式确定调峰承担主体的尝试。2015年中发9号文印发后,以竞价方式确定承担主体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被国内部分地区定义为“辅助服务市场2”的主要内容,尝试先于电能量市场建设“辅助服务市场”。实质上,现有的“辅助服务市场”
试点,总体仍是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并未形成电能量市场化背景下的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未来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仍需要服从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对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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