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峰:我国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与市场化——从配合计划机制到现货市场

文章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谷 峰2019-03-26 09:00

我国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来路崎岖与效果明显

 
1
来路崎岖与效果明显
 
我国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由来,与上轮电力体制改革密切相关。2002年,国发5号文推动厂网分开改革,对于新生的原国家电监会,从何处入手建立厂网界面的经济关系和监管制度缺乏直接经验可以借鉴。厂网分开两年后,原国家电监会组织了“厂网间突出问题调研”,这次调研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区、市)电力企业,成为了原国家电监会为期近十年厂网界面监管工作的前奏,工作成果包括后续出台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厂网间电费结算制度、信息披露与报送制度、电力调度与交易监管机制等。当时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调研发现的辅助服务相关的两方面问题,一是电网企业以“喂鸡还需一把米”名义3保留的调峰调频专用机组承担辅助服务较少,主要从事发电业务盈利;二是各独立发电企业承担的辅助服务任务量苦乐不均,有“鞭打快牛”之嫌,以及与调度机构“远近亲疏”之分,独立发电企业意见较大。对于电网企业保留的调峰调频机组利用不充分问题,原国家电监会提出的解决办法分远近两个措施,近期措施是加强监管,要求电网企业保留机组必须在“第一顺位”无偿、优质的提供调峰调频服务,远期措施是剥离电网企业拥有的常规机组。对于发电企业之间辅助服务方面的“鞭快”与“亲疏”问题,原国家电监会有关部门认为属于公平问题,需要建立一套机制,即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今天看来似乎发电侧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顺理成章,倒退15年,辅助服务在国内连具体、权威的概念都没有,方方面面顾虑重重。设计者需要回答好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和价格管理部门的问题,才能实现“设计闭环”。
 
首先是是否改变调用辅助服务的方式?由于电力调度机构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电力调度机构认为不能干预调度人员的决策过程。设计者考虑到当时电量计划分配、计划调度的机制没有变化(没有电力现货市场),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如给调度人员额外增加压力,安全责任无法厘清,同时对解决问题也没有直接好处。因此,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被设计为事后的经济补偿,不影响电力调度机构“按需调用”4。
 
其次是谁来出钱?道理上讲,辅助服务成本是电力成本的一部分,“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而然应当用户承担,但是原国家电监会并没有调整用户侧电价的职能,如想迅速推开,只能是电力企业暂时承担。其中,电网企业明确表示不承担(无出处),考虑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当时最为紧迫的是解决发电企业之间提供辅助服务的公平性问题,经与主要发电企业协商一致,暂时由发电企业承担。这种做法的立论形成了一个当时主要发电企业认可的假设:“目前核价体系没有明确是否考虑辅助服务成本进入上网电价,那么也可以粗略认为所有电源的核价都考虑了一定比例辅助成本,所以多干活的机组应当拿钱,没干活或少干活的机组把这个比例的电价拿出来”。
 
最后是如何为辅助服务定价和限价?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辅助服务定价,就是确定电价的一部分,而电价管理职能一直属于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也不在原国家电监会手中。当时国内刚刚开始推行标杆电价体系,经过协商,价格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补偿一定辅助服务成本的原则5来定价,由原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标准,主要发电企业讨论同意的方式6(“集合侃价”)确定补偿标准,“以支定收”由发电企业按照上网电量(或电费)进行分摊,但是为保证对标杆电价不产生大的影响,辅助服务补偿的总费用(上限)不得高于当地总上网电费的1.5%。
 
从当时情况看,不得不说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是一个设计精妙又接地气的经济制度,用户侧电价没有发生改变,电网企业由于没有经济利益,积极发挥自身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协助推动,力度合适的补偿标准让发电企业之间实现了公平,解决了“鞭快”和“亲疏”的问题。对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评价最高的是电力调度工作人员,认为该制度减轻了调度人员的工作压力,调动了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机组通过改造切实提高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
 
截至目前,各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试点”基本上7没有脱离上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的主要机理,费用仍取自发电企业,主要的改良在于个别品种(主要是调峰和调频)不再按照性能排序调用,而是划定性能范围,在性能范围内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调用机组,但在为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按需调度,只是按需调度不再是首选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