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正推动在2026年底前完成自愿
碳市场法案立法,以建立该市场的专门法律基础。新闻点不在于韩国已有K-ETS——后者是面向受管制企业的强制
履约体系——而在于政府试图把强制配额市场之外的项目减排、信用流通、使用声明和市场服务纳入更清晰的制度边界。现阶段报道只确认了年内立法目标,不能据此写成法案已经通过或交易
平台已经启用;
方法学审批、登记注册、第三方核证、重复计算防范、消费者保护,以及自愿信用能否或在何种条件下进入K-ETS,仍要以最终条文和实施细则为准。韩国同时参与《巴黎协定》第6条合作并运行全国ETS,新法若落地,将需要处理国内自愿信用、国际转移减缓成果和K-ETS抵消单位之间的资产隔离及声明规则。对开发商和企业买方而言,最值得关注的不是短期交易量,而是主管机构、登记簿法律效力、信用所有权、注销证明和虚假
绿色声明责任是否被明确,这些条款将直接决定韩国VCM能否形成可信的长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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