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可核查欧盟境外生产商排放的认可核查机构(verifier),CBAM下的欧盟进口商可能面临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欧盟税务与海关总司数据显示,截至9月4日,欧盟范围内尚无任何一家CBAM核查机构获得正式认可,尽管已有24家国家认可机构(NAB)同意提供CBAM核查资质认可,其中14家已准备好接受申请;CBAM核查机构注册系统于9月1日开放,首批核查机构预计9月前后获得认可,其名单将在欧委会官网公布。CBAM自2026年1月1日进入最终执行期(证书清缴阶段),进口商须按日历年(即2026日历年)实际排放数据申报,而实际数据必须由认可核查机构验证后方可使用。由于法规未设不可抗力或善意豁免条款,无法找到对应国别/装置类型核查机构的进口商,唯一合法替代方案是使用默认值——而根据实施条例(EU)2025/2621,自2028年起钢铁、水泥、铝、氢的默认值将在国别平均排放强度基础上加价30%。Niskanen中心9月17日分析亦指出,时间窗口叠加产能缺口,使CBAM对第三国出口商的碳账单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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