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粤府〔2015〕68号]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广东省政府网站2015-08-09 13:21

(四)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称CEPA)框架下,在广度上拓宽粤港澳合作领域,进一步取消和放宽港澳投资者准入限制;在深度上创新粤港澳合作机制,在规则标准对接、项目资金互通、要素便捷流动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粤港澳联手参与国际竞争的合作新载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8.制定港澳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在落实《总体方案》对港澳扩大开放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在现有对全球投资者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梳理对港澳服务提供者更开放的措施,在CEPA框架下制定港澳投资负面清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29.规划建设港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布局,在南沙新区片区探索引入港澳规划设计,粤港澳联合开发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前海蛇口片区实施深港合作“万千百十”工程,建设香港优势产业十大聚集基地;横琴新区片区建设粤澳中医药产业园,建设特色产业聚集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30.先行先试推进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衔接。借鉴港澳服务行业协会管理机制,探索与港澳的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相衔接,强化行业自律。探索与港澳在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对接,推动港澳国际航运高端产业向内地延伸和拓展。针对与港澳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差异问题,研究制订与港澳市场经营行为差异化责任豁免目录。推动跨境数字证书在政务、商务领域的应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31.建设粤港澳创新型产业发展基地。加强与港澳科技合作,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承接和孵化港澳科技项目,推动粤港澳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技术转让平台,引进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基地。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合组建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32.支持港澳专业服务业拓展内地市场。支持港澳检验检测计量、会计、律师、建筑设计、医疗、教育培训、育幼等专业服务机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集聚发展。推动粤港澳检验检测计量三方互认,逐步扩大粤港澳三方计量服务互认范畴,探索推行“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三地通行”,并适度放开港澳认证机构进入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认证检测业务。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发展高端医疗服务,率先开展粤港澳医疗机构转诊合作试点。设立港澳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将其招生范围扩大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出国(境)(不包括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33.促进粤港澳专业人才集聚。争取国家授权允许港澳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率先直接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从事涉外涉港澳业务,并逐步扩展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探索通过特殊机制安排,推进粤港澳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研究制定支持港澳专业人才便利执业的专项支持措施。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士社会保障与港澳有效衔接。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地人才赴港澳“一签多行”。建设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创业基地,为港澳专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器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