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合同的信息披露
一国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本国的公司在供应链合同中约定其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削减规定,但政府这样做一方面未必具有政治可行性,另一方面效果较为低下。相比之下,企业在供应链合同中要求供应商进行信息披露或许更为可行,而且有助于消费者获得相关的信息。比如,虽然每年有数千加仑的水从斐济运往美国,但是消费者对水从斐济运往美国所导致的碳排放量只有较为模糊的认知。随着信息披露的不断完善,企业甚至发现自己采取一些措施不仅可以削减碳排放,而且有利可图。沃尔玛发现通过在公司内禁止闲置送货车,每年可以节省2500万美元的开支。联合包裹速递服务公司(United Parcel Service, UPS)发现通过限制运送卡车在纽约大都会地区空转,可以节省大量的运输费用。可见,即便没有政府的激励措施,企业也可能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自发采取一些有助于温室气体应对的措施。长期来看,供应链合同规定的信息披露会促使监管者、消费者、非政府组织、投资者或雇员对企业施加法律、经济和社会压力。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践来看,有两种选项有助于企业借助供应链合同来收集和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企业碳足迹和产品碳标签计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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