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2019年第2号证监会公告《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
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也是证监会新任主席上任后证监会发布的的第一个证监会公告,由此拉开科创板落地大幕。证监会在发布《实施意见》的同时,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及其起草说明、《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及其起草说明。通过前述规定,证监会从科创板的定位、上市条件、上市主体、注册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基础制度建设、配套制度改革等方面清晰勾勒出科创板
试点注册制的架构轮廓。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项配套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从上市审核具体程序、上市委员会及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制度、发行与承销、上市规则、上市交易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内容。
本次科创板制度的推出亮点颇多,他山咨询在前述规定中,对比现行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相关规定,就科创板中的诸多两点一一解读,以飨读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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