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公报中的绿色金融倡议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6-09-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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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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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提出的这条措施旨在支持相关国家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比如,对有兴趣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国家,国际组织、开发银行和专业市场机构可在数据收集、知识共享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这些支持可包括与私人部门共同制定绿色债券指引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培育绿色债券认证的能力等。开发银行也可考虑通过担任基础投资者和进行示范发行来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绿色债券是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通过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绿色项目,发行人需要对投资者持续披露资金使用的信息,以维护市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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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几只绿色债券是于2007~2008年由欧洲投资银行和世界银行发行的。2007~2012年,国际绿债市场的主要发行人包括世界银行、IFC、欧洲投资银行(EIB)、一些国家政府、市政府和国家发展银行。近年来,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推动下,更多类型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加入了绿色债券市场。贴标的“绿色债券”年发行量从2012年的30亿美元猛增到2015年的420亿美元,覆盖了G20中14个市场。2016年前8个月,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额进一步上升至460亿美元,同比增长80%以上。在中东、北非(MENA)和印度尼西亚,还出现了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和其他绿色资产的绿色Sukuk债券(伊斯兰绿色债券)。不过,虽然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很快,其总量仍十分有限。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量还不到全球债券发行量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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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经验表明,绿色债券市场可以为绿色项目和投资者提供几个重要的好处:为绿色项目提供除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之外的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为绿色项目提供更多长期融资,尤其是在绿色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较大而长期信贷供给有限的国家;通过“声誉效益”激励发行人将债券收益投向绿色项目;通过发行人承诺“绿色”披露,激励其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流程;为长期和负责任的投资者提供新的类别的绿色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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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绿色债券进行界定和要求发行人披露资金用途,是避免“洗绿”(green wash)、保持绿色债券市场信誉的基础。全球范围内,已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是“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倡议”(CBI)组织制定的标准,其中GBP是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协调下由主要市场参与者制定的一套自愿准则。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准则,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本国的绿色债券定义(《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6年1月,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通过了绿色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披露要求。这些努力标志着全球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推出了本币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3月,墨西哥证券交易所推出“绿色债券”板块,以支持绿色债券在本地的发行和上市。印度尼西亚、巴西、中国香港、新加坡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在研究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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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多数OECD国家的发行人都在国际市场上按照GBP原则发行绿色债券,但是也有不少新兴市场国家有兴趣发展本国的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本币市场的原因有多种。比如,一些国家的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发,市场的需求方主要是本地投资者。也有一些国家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政策重点与OECD国家有较大不同,其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就会有所不同。还有一些国家考虑采用激励机制来支持本国的绿色债券发行,因此在界定标准上就需要比GBP更加明晰和强调可操作性。但是,这些国家在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过程中还面临着对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缺乏了解、缺乏对本币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披露标准、缺乏第三方认证能力等问题。包括国际组织、开发性机构和专业市场协会在内的机构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和进行示范发行等方式来推动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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