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正敲定国家负排放战略,依《气候行动法》授权建立技术与运营框架,为生物炭等碳移除(CDR)技术设定至2045年的目标轨迹,以抵消难减排剩余排放;环境部拟对2035、2040、2045年技术
碳汇设约束性目标,并于2027年启动专项公共补贴计划,为
试点与示范设施融资,并配市场激励机制。机制上,德国把CDR从“志愿购买”升级为“法定存量”,与欧盟CRCF(Carbon Removals and Carbon Farming)框架衔接——欧盟已在CRCF下认证生物炭为永久移除,却未在拟议的ETS碳移除纳入中把生物炭列为合格(理由是无土壤/材料封存监管框架),Supercritical等呼吁补齐。德国的补贴计划正是要弥合CDR开发商的融资缺口,把技术移除并入整体气候战略。对比英国与北欧的CDR采购
试点,德国以“法律目标+公共资金”双轮驱动,更利于本土生物炭与DAC产业规模化,也为2027年EU ETS可能扩容移除范畴预作准备。值得提示的是,德国同步推进的“22百万吨技术移除路线图”讨论,显示其把CDR视为2035后减排曲线的必要拼图,而非过渡性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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