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申报材料后还出现财务内控不规范清醒,将被劝退
此次审核中明确表示,发行人原则上不能再出现上述内控不规范和不能有效执
行情形。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主要包括:
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为);
为获得银行融资,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
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因外销业务结算需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等等。
另外,审核问答中规定,发行人的销售结算应自主独立,内销业务通常不应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外销业务如确有必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且能够充分提供合理性证据的,最近一年(期)收款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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