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对科创板IPO很多细节问题,具体包括三类股东问题、对赌协议、客户集中度问题等16方面内容审核内容进行明确。
相较于当下“IPO审核51条”,其中一些条款明显放宽,比如:
三类股东不需要层层穿透,只需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亲属是否在三类股东中持有份额即可;
与当下企业申报IPO前必须清理对赌条款不同,对于申报科创板的企业,上交所明确4种对赌不需要清理;
不再规定来自单一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贡献占比超50%
“IPO审核51条”中规定,第三方回款由不能占当期收入5%,上交所发布的“审核问答”中对该规定放宽至15%。
科创板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注册制的关键一环。这个注册制,一定比现行市场制度更加市场化。但考虑到市场的稳定性,A股IPO审核51条中部分规定,也被延续到了科创板企业申报中,比如:
企业申报后
会计差错调整超过净利润或净资产20%,将上不了科创板;
现行“IPO审核51条”中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的9中情形,对于科创板申报企业同样适用;
申报前1年入股股东需核查,申报后新增股东原则上需撤材料;
企业申报后出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将被劝退。
但无论如何,有中国特色的注册制如果能够顺利运行,这一制度将在其他板块依次推出,那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史中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其历史意义将非常深远。
以下为读懂君整理的此次审核要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