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全产业链视角下碳交易机制设计背景

文章来源:教师论文网碳交易网2019-01-14 09:31

个人层面的碳交易机制设计

 
在碳减排领域个人也起到了一个较大的作用。个人也会产生碳排放, 而在传统的诸如产能确定、订货量确定等方面是不用考虑个人问题的。但在绿色全产业链的背景下就需要将个人的碳足迹考虑进去。使得个人成为绿色全产业链碳减排的一个重要环节。个人的碳消费情况反映了其作为个人对于碳减排问题的认知水准。认识到位的个人可能会尽可能地减少碳排放, 过更加低碳的生活,采取更加低碳的生活方式; 而那些对于碳减排认识不到位的个人可能就会不在意个人生活方式和碳排放之间的联系, 其生活方式是高碳的可能性更大。若这些个人是企业的管理者, 那么他们对待碳排放的方式就能够反映其在企业碳减排过程中所做工作的大小。那些自身就比较崇尚低碳生活方式的企业管理者在做出相应的企业碳减排对策时就会更加有力, 更加到位。若企业的绝大部分管理者都能有这种低碳思维, 那么对于企业碳减排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将有较大助益。因此,有必要将个人作为绿色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纳入到整体碳减排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中去。和企业挂钩可以将个人分成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 对于不同类型的员工要有不同的碳减排目标任务,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要加大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表彰力度, 在企业管理层中营造一种良好的低碳生活氛围, 通过从自身做起来逐步影响到企业的普通员工, 进而再影响到企业的客户以及利益相关者。企业碳交易机制的设计一定要将企业的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考虑进去, 找准他们在企业碳减排中的位置, 然后设计相应的方案来推动企业碳减排的顺利实施。
 
企业要设立相应的关于个人碳足迹测定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测定企业员工的碳足迹,了解企业员工的碳排放情况。甚至可以做到给员工分配一定的虚拟的碳排放限额, 对于那些碳排放较少的个人来说就可以在企业内部出售多余的碳排放限额, 而对于那些碳排放量大的个人来说,可能分配给其的碳排放额度不够, 这样他就可以在企业内部的碳交易市场上购买相应的碳排放额度。从而将个人的碳排放情况与奖金发放情况区分开来。当然, 若买卖情况基本一致, 那么企业内部的碳交易市场能够基本保持平衡。但若在该制度的实施下, 企业员工慢慢都崇尚低碳生活方式, 因此大部分人碳排放额度都有富余,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就可以实施碳排放额回购的方式来保证该交易制度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稳定性。当然, 若企业的经营业绩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那么这种回购制度就可以延期或放弃实施。低碳的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惯性, 一旦企业员工普遍养成了低碳的生活方式, 那么即使这样的碳交易制度不复存在, 员工的低碳生活方式也能够在相当程度上保持下去。因此,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来决定这种碳交易机制设计的具体方案。当然, 这种做法具有相当大的正外部性。企业员工低碳生活方式的养成和企业特殊的碳交易机制有关, 而这种碳交易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变相的福利发放制度。企业将一部分经营收入转移给了员工才在某种程度上换来了员工的低碳生活方式的养成。那么企业员工的家人也会受到家庭成员的影响从而也可能过上低碳的生活方式, 而其家人可能是在其他企业工作, 那么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它就没有通过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而自然养成了员工的低碳生活方式。这便是这种个人层面上碳交易制度所带来的正外部性, 其他企业可以通过搭便车的方式享受到这种碳交易制度制定所带来的成果。
 
那么如何使得企业都有动力去做这种具有正外部性同时存在搭便车行为的事情呢,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企业之间在个人碳交易制度制定方面的合作。这种合作就要企业对于自己员工的全面了解, 要了解企业员工家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然后企业和其家人的单位取得联系, 在碳减排方面通过各种有效的合作方式来体现企业合作碳减排的意愿。这种合作可以是金钱关系, 就是受益企业支付对方企业一定的资金, 但这种方式的可操作性不强, 受益的情况难以量化, 相应转移资金的额度也难以确定, 因此需要寻找其他的合作方式。比如进行技术方面的合作共享, 优先和其进行碳减排方面的合作等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