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建设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停止建设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建设,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或者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组织拆除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一)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停止使用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三)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二)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的;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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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生产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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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一)向大气排放恶臭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的;
(二)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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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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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照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或者抛洒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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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船舶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或者违规进行清舱、驱气、油漆等作业的,由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海事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