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储气设施:是指利用废弃的矿井、枯竭的油气藏、 地下盐穴、含水构造等地质条件建设的地下储气空间和建造 的储气容器及附属设施,通过与天然气输送管道相连接实现储气功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四)天然气液化设施:是指通过低温工艺或者压差将 气态天然气转化为液态天然气的设施,包括液化、储存及附属设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五)天然气压缩设施:是指通过增压设施提高天然气 储存压力的设施,包括压缩机组、储存设备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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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然气销售企业:是指拥有稳定且可供的天然气 资源,通过天然气基础设施销售天然气的企业。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七)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是指利用天然气基础 设施提供天然气运输、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的企业。
(八)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 可,通过城镇天然气供气设施向终端用户输送、销售天然气 的企业。
(九)天然气用户:是指通过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天然气 销售企业购买天然气的单位,包括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和以 天然气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用户等,但不包括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终端用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十)调峰:是指为解决天然气基础设施均匀供气与天 然气用户不均匀用气的矛盾,采取的既保证用户的用气需 求,又保证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平稳经济运行的供用气调度 管理措施。
(十一)应急:是指应对处置突然发生的天然气中断或 者严重失衡等事态的经济行动及措施。如发生进口天然气供 应中断或者大幅度减少,国内天然气产量锐减,天然气基础 设施事故,异常低温天气,以及其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造成天然气供应异常时采取的紧急处置行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十二)可中断用户:是指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在用 气高峰时段或者发生应急状况时,经过必要的通知程序,可 以对其减少供气或者暂时停止供气的天然气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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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 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