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既白2025-10-27 11:27

广东省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份之一,近年来积极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早在2022年1月,就推动成立广东省碳标签专业委员会,率先在省级层面发布“广东碳标签”,作为对应产品的碳足迹量化标识。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128家企业获得146张广东碳标签证书,覆盖新能源乘用车轮胎、电力电缆、柴汽油、空调等24类产品,为建立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8月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印发实施《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广东高质量发展。
 
体系建设从核算到标识的全链条管理
 
到2027年,基本建成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成2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方法与应用实现粤港澳互信互认;到2030年,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完成5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同时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工作方案》设置了两个时间节点阶段性目标。
 
针对以上目标,《工作方案》围绕管理体系建设、应用场景推广、跨境互信合作和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共提出了17项重点任务。
 
在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工作方案》提出,结合广东省主要出口产品、产业特色情况,分阶段搭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结合广东特色,积极推进重点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标识认证,鼓励有意愿的地区率先进行碳足迹试点。
 
体系建立之后重在应用,广东省将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在企业融资过程当中把碳足迹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鼓励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
 
碳足迹核算是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基础性工作,广东省将积极探索推动碳足迹跨境互认和互信。通过粤港澳碳足迹互信互认,通过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衔接与互认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出口产业绿色竞争力。
 
此外,进一步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产品碳足迹数据可测量、可溯源、可核查。
 
绿色转型从产业链到消费端的多场景应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国英表示,《工作方案》从产品碳足迹入手,分行业、分步骤、逐步地推进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广东碳足迹管理体系,将在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出口产品绿色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促进广东高质量发展。
 
开展碳足迹核算管理,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方案》明确要逐步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的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先进低碳技术,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从而提升行业整体绿色低碳水平。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和激励公众更多选择低碳产品,将消费需求传导至生产端,还将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以及绿色供应链的良性循环。以举办十五届全运会为契机,广东省选择部分十五届全运会特许经营产品开展碳足迹管理,通过这种方式向社会更生动地传递“零碳全运”理念,更好地引导绿色消费,让低碳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近年来,很多欧美国家要求进口产品提供碳足迹核算报告,这就要求相关企业建立自身的碳数据管理体系,按规定开展碳足迹核算。《工作方案》提到的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核算技术规范、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等工作,可以让企业更加准确有效地核算产品碳足迹,从而更好地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出口产品绿色竞争力。
 
湾区合作从粤港互认到国际接轨的跨境互信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推进粤港碳标签互认工作,2024年9月,首批5款产品成功获得广东省碳标签和香港产品碳足迹标签双证书。此次《工作方案》也对粤港澳大湾区碳标签互认工作做出设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处长关绣娟提到,广东省将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推动粤港澳三地的重点企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共同参与,为深化碳足迹互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粤港澳三地碳足迹核算评价方法、分级评定和应用场景等逐步实现互认互信,加强规则衔接,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湾区标准”。今年,广东省还在珠海市选取了7款典型产品进行第二批粤港互认示范工作。
 
关绣娟还提到,在碳足迹核算评价产品上,广东省主要基于本省的产业特点和外贸需求来确定。例如,广东省优势特色产品电子信息、海上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等,在广东省的产量或市场占有率较高,而且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比较明显,这类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评价,更有利于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减碳,促进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