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税制度研究

文章来源:《税务研究》刘 磊 张永强2019-05-09 09:10

征收碳税的实践可行性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碳税和碳交易这两种减排政策并非对立存在,其联合应用能够以适中的成本达到更好的减排效果。目前已有丹麦、挪威、法国、瑞典等国将碳税和碳交易政策混合使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些实践为我国碳减排政策的选择提供了宝贵经验。
 
  欧盟于2005年建立了世界上首个碳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覆盖了发电和工业等重点碳排放行业的企业,涵盖了欧盟40%左右的排放量。而在此之前已有成员国挪威(1991年)、瑞典(1991 年)、丹麦(1992 年)等先后开征碳税。
 
  由于EU ETS主要覆盖了发电和工业等重点碳排放行业的企业,为了避免碳税与碳交易政策所涉及行业的重复,瑞典与丹麦等国在EU ETS 正式实施后,修改了相关税法,免除了EU ETS所涉及排放主体的碳税。法国和葡萄牙等新开征碳税的欧盟国家,一般免除EU ETS已覆盖主体的碳税义务,碳税与EU ETS同时存在,互不交叉。但挪威为更好地完成减排目标,其油气和航空部门同时受到碳税与碳交易政策的管制。
 
碳税国际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具体建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