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绿色金融与生态补偿机制相结合的新机制
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的“北京市2017年大气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研究结果得出,北京市全年PM2.5主要来源中,区域传输占三分之一,重污染日区域传输占55%~75%,要继续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此外,北京已经进入后工业化阶段,河北仍然处于工业化阶段中期水平,北京减排成本高出河北几十倍。这需要京冀之间形成一定的生态补充办法。但实际上,除少量财政资金补偿以外,京冀没有形成常态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议紧密结合绿色金融模式,从以下三方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补偿新机制。
第一,建立生态价值补偿标准。建议制定相关标准,准确测量生态环境价值。对守法经营、节约资源的经济主体给予经济奖励,对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生态补偿费和罚款。金融机构向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同时提高违法企业的融资门槛,促使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第二,确立生态环境资源的产权性质。明确生态环境资源的产权性质是开展生态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和开展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的重要法律基础。生态环境权益交易是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动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机制设计,是实施“造血式”补偿模式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成立生态补偿基金。每年从北京财政收入拨出一定比例(如1%~2%),同时鼓励和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京津冀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仿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支持+有偿使用”运作模式,用于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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