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第二批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
试点(交通强国专项
试点)项目,零碳道路运输线路、零碳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近)零碳码头4个领域共28个项目入选。
其中,零碳道路运输线路领域包括河北港企联动大宗货物零碳运输线路试点等8个项目,零碳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领域包括湖南岳阳胥家桥智慧零碳物流园区建设试点等5个项目,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领域包括山东高速集团临滕高速探沂零碳服务区试点等12个项目,(近)零碳码头领域包括浙江海港长兴港务有限公司零碳码头试点等3个项目。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开展温室气体
碳交易、标准规范等研究工作,梳理提炼零碳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为零碳交通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加强试点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跟踪落实,确保在实施期限内完成试点任务,并取得完整连续1年运营能耗、
碳排放等相关数据。
据悉,2023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公布了第一批20个试点项目名单,此举是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以及行业相关规划和行动方案要求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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