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指标 | 信息填报说明 | 佐证材料 |
| 1 | 基本信息 | 填写企业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总部企业联合市外控股子公司共同申报的,须分别明确总部企业以及所有联合申报企业的名称及信息。 | 【必须提供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
| 2 | 目录符合 | 描述申请认定评价的绿色低碳业务,填写2024年营业收入、申报领域内的绿色业务营业收入及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 【必须提供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则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并承诺数据真实。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证明申报领域业务占比的,需提供近3年申报领域营收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 3 | 技术符合 | 申报单位所申报领域内绿色低碳产品(服务)若存在强制性标准,列明其遵循的生产、运营、服务强制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技术要求;无强制性要求的,可列明主要遵循的允许产品(服务)流入市场的相关执行标准或规定。具体标准要求可参照《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 | 【必须提供材料】证明申报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设计、能效、性能等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可参照《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若《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无明确规定,可按照产品生产和服务供应实际参照的具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提供。 |
| 4 | 有效知识产权 | 填写在申请认定评价的绿色业务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数量。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知识产权清单(包括类型、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获得形式)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 5 | 制修订标准 | 填写申报领域范围内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并正式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其中: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均视为主导执行起草单位,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在标准文本“主要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名,视为主导制定起草单位;其余视为参与制定标准单位。如排名前五名的起草单位中有政府职能部门,名次可相应顺延。若标准明确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均视为主导制定起草单位。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申报单位正式发布的标准清单(包括类型、名称、标准号、制定/修订编制形式、是否主编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标准文本关键页(包含标准正式发布稿封面、起草信息页等标准文本关键页)等。 |
| 6 | 关键技术先进性 | 描述介绍申请认定评价的绿色业务领域具备典型代表性的核心技术。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 |
| 7 | 环境效益 | 描述申报单位提供的且属于认定评价领域范围内的技术/产品/服务实际取得的环境效益贡献量和涉及的环境效益种类数量。可从降碳效益、减污效益、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生态环保效益、其他效益进行评估,量化描述环境效益具体指标及测算方法。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申报时已发布具体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可参考标准内的环境效益指标及测算方法,提供申报单位的环境效益核算过程及结果;若无,则根据评价导则及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特征指标进行描述。 |
| 8 | 团队技术实力 | 描述申报单位在属于认定评价领域范围内的团队技术实力,提供以下数据:(1)科研部门人员总数;(2)申报领域高级职称或博士技术人员数量;(3)申报领域中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数量;(4)具备绿色业务领域专业背景的团队人员数量。 |
【必须提供材料】从事申报绿色低碳领域研发人员清单(包括姓名、部门及职务、学历学位、职称、专业、从事申报领域工作年限),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从事所申报绿色低碳领域的核心研发人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研发人员部分,提供国家统计局607-2表或相关审计报告等可证明研发人员总数的证明材料。 |
| 9 | 研发投入 | 提供2024年申报领域范围内研发投入规模及其占同期绿色业务营收总额的比值。实际经营期不满1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研究开发费用包含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近1个会计年度绿色低碳领域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
| 10 | 运营效益水平 |
填写近3年业务增长率、资产负债率、净利润率信息。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其中: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1)业务增长率是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与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值。 (2)资产负债率是期末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 (3)净利润率是当年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或占投入资本额的百分比。 |
【必须提供材料】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目录符合证明材料已提供,无需重复提交) |
| 11 | 市场竞争力 | 明确稳定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年限,描述申报单位在属于认定评价领域范围内的市场占有率、引领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创新或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获得的各级奖项、资质、荣誉、认定及证书的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市场占有率部分,可提供能体现申报单位在细分领域的业务规模或权重的相关材料,例如营业规模、专业机构出具的行业白皮书中涉及到企业市场占有情况的内容等;稳定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年限部分,提供能证明某年及之后有正式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佐证材料,例如合同、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
| 12 | 产业影响力 | 申请认定评价的绿色业务领域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引领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创新或市场发展的影响能力,如: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及领域取得“补短板”“锻长链”“填空白”的实际技术突破,或有助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培育壮大等。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科技查新报告、科技学术成果鉴定证书等与产业影响力描述相关的佐证材料。 |
| 13 | 行业资质荣誉 | 提供获得的各级奖项、资质、荣誉、认定及证书的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官方发布的行业荣誉资质相关证书复印件。 |
| 14 | 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 描述申报单位自身生产运营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及下降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近两年碳排放核查机构出具的报告,以及对应的增加值等经济产出信息,或自行参照GB/T 32150、SZDB/Z 69等标准编制的温室气体核算报告。 |
| 15 | 工艺设备材料 |
描述申报单位自身生产运营过程中采用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到的主要工艺、设备和原材料及其与优先推荐目录的匹配性。主要工艺设备材料是否涉及高污染工艺、高耗能落后设备、有毒有害原材料,是否积极开展技术改造。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注:可参考的目录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等各级部门出台的推荐目录,申报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配度最高的目录。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产品或服务涉及到的主要工艺、设备和原材料清单。若主要工艺设备材料涉及高污染工艺、高耗能落后设备、有毒有害原材料,但已积极开展技术改造,请提供技术改造项目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
| 16 | 能源资源利用 | 描述申报单位自身生产运营过程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可再生能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的使用、购买、交易或计量相关佐证材料。 |
| 17 | 污染物排放水平 | 描述申报单位自身生产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是否根据排污许可相关管理条例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排污许可证、近一年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监测管理系统的污染物在线监测或手工采样监测数据等证明材料。(数据仅需体现污染物的全年平均排放水平,非实时监测的数据) |
| 18 | 内部行动 | 描述申报单位在绿色行动、信息披露、低碳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证明开展过绿色行动、信息披露(ESG报告等)、低碳培训的相关佐证材料,例如活动照片等,信息披露提供披露截图及披露报告。 |
| 19 | 社会责任 | 描述申报单位在履行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责任、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供应商绿色化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 【根据企业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证明履行过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责任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照片、证明文件等,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实施供应商绿色化管理提供公司内部发布的供应商绿色化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
| 序号 | 指标 | 信息填报说明 | 佐证材料 |
| 1 |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 |
提供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背景可行性、项目总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建设起止年限、认定申报领域等信息。其中: (1)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请逐一列出项目用地、规划、环评、能评、设备或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需注明相关手续名称和文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认定申报领域行业类别参照《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发改规〔2024〕2号)的第二级分类进行填报。 |
【必须提供材料】项目背景可行性证明材料: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文件、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批复文件;若项目仍处于谋划阶段,未取得上述文件,应提供详尽的项目谋划筹备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佐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
| 2 |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提供申报单位企业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电子邮箱、申报单位发展情况介绍等信息。其中: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 (2)申报单位发展情况介绍描述申报单位行业地位、近三年经营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股东情况、近年来企业发展成果等。 |
【必须提供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
| 3 | 目录符合 | 描述申请认定评价的项目情况,明确其属于《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所涵盖的产业类别。 | 【必须提供材料】提供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对应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无明确规定,可按照项目建设、产品生产和服务供应实际参照的具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提供。 |
| 4 | 技术符合 | 列明项目执行所符合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标准要求可参照《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 | |
| 5 | 有效知识产权 | 描述申报项目直接应用的、与申请认定评价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包括相关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以及知识产权归属情况,授权使用情况,专利获取及应用情况。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提供应用于项目且与申报领域相关的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清单(包括类型、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 |
| 6 | 关键技术先进性 | 描述申报项目直接应用的、与申请认定评价领域相关的关键技术在行业内或地区内的技术领先性的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可参考以下方向进行描述:若为多种技术融合应用,重点阐述融合应用情况;重点介绍涉及的核心技术装备参数,如工艺运行参数、装备性能参数等;重点介绍核心技术装备特点、创新点以及国内外类似技术装备相比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性优势;明确核心技术装备来源,例如自主创新、国外引进、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若有查新、鉴定、获奖情况,重点介绍查新、鉴定、颁奖单位,查新、鉴定时间及结论,获奖等级及奖项名称等信息;技术或装备生产、应用、运行和维护成本。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可提供申报项目直接应用的、与申请认定评价领域相关的关键技术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 |
| 7 | 环境效益 | 描述申报项目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良好等方面实际取得的环境效益贡献量和涉及的环境效益种类数量。可从降碳效益、减污效益、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生态环保效益、其他效益进行评估,量化描述环境效益具体指标及测算方法。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申报时已发布具体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业,可参考标准内的环境效益指标及测算方法,提供项目的环境效益核算过程、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则根据评价导则及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特征指标进行描述。 |
| 8 | 绿色低碳运营 | 描述申报项目总投资综合能耗、单位总投资用水量、单位总投资用地面积、单位总投资碳排放量、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申报单位可提供申报项目实际的能耗、用水、建地面积、碳排放量、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数据测算报告;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总投资金额;废弃物综合利用可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计量相关佐证材料。 |
| 9 | 工艺设备材料 | 描述申报项目自身运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工艺、设备、原材料清单,以及阐述相关工艺、设备、材料绿色化水平。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申报项目自身运营过程中使用的工艺、设备、原材料清单。 |
| 10 | 污染物排放水平 | 描述申报项目近一年生产运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未开工项目提供项目预期污染物排放水平测算结果。 | 【根据项目实际可提供材料】根据排污许可相关管理条例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申报项目,可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证明文件;具备排污许可证的申报项目,提供排污许可证及近一年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监测管理系统的污染物在线监测或手工采样监测数据(数据仅需体现污染物的全年平均排放水平,非实时监测的数据);未开工项目提供能证明未来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或测算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