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应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相比,“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发展新形势做出的重大全新决策。从2020年5月提出“逐步形成”,到中央政治局7月底分析经济形势和部署经济工作时提出“加快形成”,再到《建议》中提出“加快构建”,反映出中央对新发展格局工作部署主动性上的变化,也体现了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我国“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建议》专门安排了“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章节,从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以及拓展投资空间等四个方面,详细描述了新格局的构建途径和方式。
能源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之一。《建议》强调要“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明确了能源作为基础性产业,要起到保障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支撑作用,也强调了保障经济安全运行是能源部门的首要作用。
此外,按照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建议》专门安排了“拓展投资空间”章节,其中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的“两新一重”投资方向,这意味着包括特高压送电、
新能源充电桩等结合了数字化、智能化等特征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都将是鼓励重点。《建议》还专门把雅江下游水电、送电输气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能源项目,作为未来拉动内需的重点投资方向。这些能源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时间周期长、产业拉动作用大,兼顾了稳定增长和促进创新的双重任务。因而,在构建新格局的过程之中,能源行业不仅要发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性作用,还要发挥重大项目投资对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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