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基建到“新基建+”:充电桩建设如何跑赢时代的拐点?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陈敏曦2020-05-15 09:57

用户视角:构建完整的充电服务体系能否“绕路”私桩的现实困局?

 
      面对公用充电桩的种种焦虑,在自家车位上安装私人充电桩,“回家插枪,早晨拔枪,随用随充,即充即走”在每一个电动车主眼中是最理想不过的场景了,但是在现实中,实现这样的场景却没有想象中那般“理想”。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私人充电桩累计数量达72.5万台,占比充电设施数量57%;因居住地物业不配合、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和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的三个主要因素,超过30%的电动汽车未配建私人充电桩。眼下,与指数增长的电动汽车保有量伴生的,是比排队公共充电桩更曲折的安“桩”博弈。
  一位新晋电动汽车车主向记者表示,“我在去年和今年分别向物业和电网企业递交了建桩申请,得到的回复是由于安全隐患,需要更改供电属性,由用户专变改为公变才能通过报装申请,但是这必须经由物业公司同意并向电网公司递交申请。现在我只能在公用充电桩或是4S店的代充服务充电,但是如果安装了私桩,先不说等待的时间,充电费用就能省下一半还多。”
  事实上,早在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概念设施的指导意见》中,就曾提出“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技术路线,也就在那时,车桩比1:1的概念,以及配套的变电容量和相关接入设施,已成为新建住宅小区明确的工程建设“标配”;在2016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的电能表。
      然而,无论是“专变改公变”,还是车位的“一户一表”改造,其背后牵动的却是在电网企业和物业公司对于安全性的责权界定,在旧机制与新动能间的激烈碰撞。
  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电网企业和地方性标准的相关规程中明确“单体建筑物内部相连通的房屋、多层住宅每一个单元或同一围墙内一个单位的照明、动力用电,只允许设置一个进户点。”根据电网企业从业人员解释,如果单独为新能源车主安装表计、变压器等相关设施,也就意味着两路不同性质的电源同时进入到一个区域,往往在配电末端,两路电源很容易因“碰头”而造成“串路”等安全隐患,这既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多路电源供电也不符合供电标准中对经济性的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专变下的设施多由开发商负责投资建设,‘用户红线’内设备的质量和标准难以控制,而且物业公司也不可能增加人力物力进行消防巡视或者建设防火墙,一旦因充电引发火灾,责任边界无法认定,很有可能由电网企业兜底了物业资产的风险,这并不合乎情理。”上述电网人士告诉记者。
  进一步观察更可发现,即便是更改了供电属性,由电网企业承担了“一表一车位”的改造,而增容改造的费用如何分摊?是否由少部分先行使用电动汽车的车主承担?无论是私家车位还是小区共用车位,对于广大业主来说也未必能保持统一的立场。在电网企业和物业公司各自划分的责任和边界中,作为“弱势群体”的电动汽车车主似乎成为了唯一的利益诉求方。可以想见,这既是当前关乎责、权、利在法律上的界定问题;也是未来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契机。
      “一方面,由于物业公司频繁更换,其并不想增加额外的投资,而是希望电网企业承担配变容量的改造费用,自己继续做转供电的买卖,这个算盘未必打得响;另一方面,充电服务在本质上并不属于普遍服务的类型,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电网企业哪一方出资进行改造,对于私桩充电加收服务费的标准,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私桩1:1的配置,可能刚开始的预想过于简单化了,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单靠某一方力量就能突破的。”一位长期从事电动汽车行业观察的人士告诉记者。
  的确,作为新兴领域的充电行业,对于充电桩配套设备的安全性和一致性、充电场所的安全排查标准,以及充电桩基础设施及配网改造等相关配套规则的模糊界定,使“驾车无忧,用车无忧”的美好愿景始终羁绊在“用户有需求,物业不积极,电网很为难”的现实“泥潭”中。但是,当整个产业即将迈向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使用场景时,“用好”新基建所带来的长期市场驱动力,可能会更胜于“建好”新基建的短期拉动作用。
   4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蔡荣华透露,“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投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有关方面联合进行充电桩运营,支持多车一桩、邻居共享等方式解决建桩难的问题”。“共享”理念,也恰恰与行业近几年预想的发展模式不谋而合。
      在国家电网公司大力倡导的“智能有序充电、临近车位共享、统一标准建设”的私人充电桩建设方案中这样描述,“实施有序充电,可以对充电负荷进行优化控制,可以在不进行电力增容改造的条件下,实现私人纯电动汽车规模化集中充电。同时,采用临近车位共享模式,能够提高充电桩的利用效率,避免充电桩的重复建设。”
  在电网人士看来,通过加装有序用电模块的充电桩充电,配变峰值的负荷将被降低30%以上,80%的充电量将被优化调整到配变负荷低谷时段,户均可为1.2辆电动汽车充电。随着充电速度、电动汽车结构、储能技术,以及运营水平的迭代升级,在大功率充电和“有序、共享、协调”的发展理念下,车主不会像关心加油站的数量一样过度纠结“车桩比”的提高。
  当前,社会资本不愿意介入私人充电桩服务领域,更多是出于难以斡旋盈利困境。充电桩要进入到小区,涉及到多方利益,甚至还要交“进场费”或是“管理费”,这样的烧钱模式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回收渠道“回血”。为此,王志轩建议,“充电领域要技术创新,要在一定范围内发展慢充直流化技术路线,将交流慢充变为直流慢充,增加通讯协议,这将为有序充电、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奠定基础,同时,未来随着电力市场环境和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提升,将为原来不愿意进入该领域的充电服务运营商提供商机,不同的技术路线都会演绎出不同商业价值的空间。”
  回顾近几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老百姓向往“住更大的房,开更好的车,上更快的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更易于被市场发现的显性需求;随着近几年我国稳坐世界电动汽车销量头把交椅,扩张型消费需求也逐渐转化为对环境、对体验感的隐形诉求。
  私人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在政策激励下可以走多远,走多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动汽车市场的未来。同样,新一代城市配网的格局将如何发展,电动汽车企业何时可以轻装上阵?回答这样的问题,或许需要整个产业在喧嚣过后,首先沉心在老旧小区的老问题上。
  当然,面对我国城市发展格局和人居特色的大前提,“共享”理念能在多大程度上打破车企和桩企的“悖论”,凭借的也远不止企业的一己之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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