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总量如何设定?——吸取欧盟教训 按偏紧设定
从无限制的排放到可以用来交易,碳排放权要获得“
价格”,前提就是对其进行总量控制,从而形成稀缺性。
如何设定总量?张希良指出,交易体系的总量设定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一方面,不仅要考虑碳市场覆盖范围的特征,也需要把握不同年份国家碳减排目标和对碳排放交易体系贡献的期望值,还需要对未来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率和交易体系覆盖行业的成长情况进行一定预判;另一方面,产业和企业的承受力和竞争力也要纳入到考量中来。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碳市场此前以失败告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总量设定过松,导致
碳价奇低,市场名存实亡,因此业内人士预测,中国碳市场的总量设定将处于相对偏紧状态。
如果说总量直接决定了碳排放配额的稀缺程度,配额分配则决定了交易主体的市场行为。如果其排放高于所分配配额,则需要购入配额,排放低于所分配配额,就可以在市场上售出配额获益。
从配额分配上来看,张希良介绍说,常见的配额分配方法有两种,有偿分配法—以配额
拍卖为代表,和免费分配法。
拍卖法的优点是简单,配额配置效率高,缺点是会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
他指出,为了让碳市场更易于为有关企业的接受,我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要以免费分配为主。
张希良表示,经过七个地方碳交易
试点3年多的实践,中国发展出了两种符合国情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一种是基于当年实际产量的行业基准法,另一种是企业历史强度下降法。这两种方法应该成为中国国家碳市场主要的配额分配方法。
中新社发 李爱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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