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4-21 11:05

第五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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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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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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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定生态保护空间,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三、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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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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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三方治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五、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放心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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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开展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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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各项促进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的模式和机制,总结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各试点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大胆探索,注重积累经验,杜绝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试点城市在财政资金、用地指标、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相关厅局备案。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 开展智慧城市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推动物联网在数字化和智慧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坚持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动城镇化与信息化协同发展。推进五华区、蒙自市、弥勒市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在有条件的城市推行省级智慧城市综合试点和专项建设示范。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二、 开展低碳城镇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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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鼓励全社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低碳城镇试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三、 开展“多规合一”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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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四、 继续推进“城镇上山、农民进城”工作试点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山地城镇的建设,推动农民进城,全面放宽中小城镇落户条件。在有条件的城镇继续推进“城镇上山、农民进城”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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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实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在有条件的城镇实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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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实施“产城融合、产镇融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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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建设的支持作用,增强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坚持产业和城镇“良性互动”。在有条件的城镇实施“产城融合、产镇融合”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前言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城镇化是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云南新型城镇化进程,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实现云南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云南省“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深入实施“两强一堡”战略、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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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依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制定,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云南省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是编制相关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14年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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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新型城镇化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人为核心,不断优化城镇发展空间,不断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更加注重集约节约,重视城乡统筹,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地方优秀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的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一篇规划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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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认识全省城镇化推进的基础条件,牢牢把握城镇化蕴育的巨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我省提出走具有云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以来,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但我省城镇化水平还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的质量和速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大中城市发育程度低带动力弱、小城镇发展滞后、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等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在云南省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文化背景基础上,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的健康、高质,是目前我省城镇化“量”“质”并重发展阶段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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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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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城镇化率大幅提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围绕“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云南特色城镇化发展新思路,我省“十二五”期间城镇化增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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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336%增加到347%,提高1134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髙113个百分点;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1623%上升到1656%,提高033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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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68%上升到4048%,年均上升123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165%上升到272%,年均上升535个百分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达46866万人,其中常住城镇人口为1897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048%;全省户籍总人口4604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达到125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724%。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二、城镇群的主体形态作用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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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初步形成了以滇中城市群为首的六大城市(镇)群。滇中城市群作为全省的核心城市群,引领带动全省的城镇化进程,群内城镇规模相对较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是全省城镇化率最高的区域。滇西、滇东南、滇西南、滇西北、滇东北五个城镇群正处在培育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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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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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3年,全省建成区面积达1620平方公里,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118平方米,供水普及率达到935%,燃气普及率达60%,城镇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335%和294%,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达到81%,建成和在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6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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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农民进城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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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九次党代会作出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战略决策,放宽城镇户籍管理,让转户进城人口“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全省农民进城工作稳步推进。2011至2013年,全省转户总数已达496万人(其中:2012年转户286万人,2013年转户210万人),是“农民进城”战略实施前4年累计转户517万人的96倍。从分布情况看,在全省已转户的496万人中,建制镇转户428万人,占转户总数的86%;县城和县级市转户437万人,占转户总数的8%;州(市)政府所在地转户47万人,占转户总数的09%(其中,昆明主城区转户6512人,仅占转户总数的01%)。转户工作基本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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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城镇上山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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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129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三规”联合会审工作全面完成,城镇上山试点工作稳步开展。通过转变建设用地方式,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坝区周边宜建山地、低丘缓坡土地优先纳入规划,引导城镇、村庄、产业项目向宜建山地发展,各类建设用地上山比例明显提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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