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
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追求。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彰显出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着眼“十五五”时期,这一决策已从一项庄严的国际承诺,全面跃升为核心牵引中国发展范式系统性转型的多维战略场景。面对国内降碳的转型压力与国际
绿色壁垒加固的双重挑战,这场深刻变革已成为新时代的一道必答题。
推动“1+N”政策系统集成,塑造以
碳价为价值中枢的市场机制。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中国将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完成全球最大碳强度降幅,挑战前所未有。国家层面已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大顶层设计文件,配套出台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形成“1+N”政策体系。地方层面,各省区市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三级贯通的行动体系。
在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同时,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
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和中长期路线图,提出了到2027年和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全国碳市场由“起步”正式迈入“全面建设”新阶段。
以发展方式系统性转型,构建包容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新范式。工业文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线性发展模式已经将全球资源环境逼到悬崖边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24年排放差距报告》显示,如果不能提高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雄心并立即开始落实,本世纪内全球气温将上升2.6℃——3.1℃。面对这一严峻挑战,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给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推动生态文明范式革命,将“双碳”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在此背景下,深入审视两种发展范式的差异尤为关键。相较于工业文明发展范式,生态文明发展范式在发展理念、制度规则、生产方式方面发生深刻变革。具体而言,碳达峰碳中和寻求更具绿色、可持续性、包容性的经济增长模式以提升低碳生产力,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双碳”目标引领生态文明发展范式转型的示范作用。通过系统性的路径重构,推动社会发展新变革、构建能源动力新系统、重塑国家市场新地位,从而在生态文明发展范式新赛道上实现领跑。
更重要的是,在生态文明发展范式下,经济逻辑要遵循生态逻辑,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要实现最佳耦合。归根结底,要深刻认识到,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破解发展不平衡,精准施策推动差异化达峰。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资源禀赋存在差异,需在全国一盘棋前提下,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协同碳达峰方案。在推进《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系统
碳减排耐受能力,既要推动能源结构与效率的系统性变革,也要提升经济系统全要素生产率,将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建设作为省域差异化碳达峰的重要抓手,推动经济增长与
碳排放从相对脱钩走向绝对脱钩。
基于这一要求,需重点关注碳排放空间分布特征。我国碳排放极不均衡,85%集中在东部八省市与黄河“几字弯”地区,区域发展和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因此,各地要切实因地制宜制定路径。具体而言:碳排放基本稳定地区要巩固减排成果,在达峰基础上进一步降碳。对于产业结构轻、能源结构优的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杜绝“两高”项目拉增长,力争率先达峰。而对于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则需突出节能降碳,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推动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达峰。
必须清醒认识到,区域协调本质是破解发展不平衡矛盾。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路径依赖强、转型动能不足、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须通过制度创新打破行政壁垒,建立生态补偿和协同减排机制,否则可能陷入“高碳锁定”与“绿色转型阵痛”的双重困境。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破解绿色转型成本难题。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是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支撑,需降低绿色溢价,使
清洁能源成本低于化石能源。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成本快速下降,光伏组件
价格已经从2023年的1.3元/瓦降低至如今的0.7元/瓦,降幅达38%;锂电储能度电成本三年下降40%,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根据规划,绿氢成本有望从25元/公斤降至2030年15元/公斤,为工业深度脱碳提供新路径。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技术成本持续优化,驱油封存成本已降至320元/吨,2030年全国捕集规模达亿吨级,成为难减排行业的重要选项。然而,核心技术突破非一蹴而就,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领域存在“卡脖子”风险,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与市场化应用间存在“死亡谷”,需建立长期投入和容错机制。
在技术攻坚的同时,制度创新同样不可或缺。具体来看:政府应发挥立法引领、标准推动作用,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系。对企业而言,企业需承担社会责任,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应用,规模化降低绿色产品成本。从公众角度,应当做好消费端碳减排,通过消费偏好引导企业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风尚形成。此外,金融机构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方面,高碳行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关键制度未完全协同。同时,跨部门、区域协调成本高,政策执行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另一方面,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资金供给与需求存在错配。不破除这些障碍,绿色转型成本难以真正降低。
自主创新筑牢绿色产业链,以标准引领重塑全球竞争新格局。面对逆全球化与基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脱钩”“断链”“去风险”,需要保持并增强全球零碳产业竞争优势成为战略必选项。我国在光伏、风电、
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已形成显著优势,全球市占率分别达到75%、60%和70%,但在产业链关键环节仍存在短板,如多晶硅20%、碳纤维70%依赖进口,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挑战。这背后暴露出我国基础研发能力薄弱、关键材料与高端装备自主化程度低、产业链协同创新不足等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一旦国际局势风云突变,某些“长臂管辖”或断供措施可能瞬间冲击我国整个绿色产业生态。
《中国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报告指出,中国实现碳中和所需技术成熟度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仅约20%的关键技术达到商业应用阶段,距离大规模推广仍有显著差距。因此,要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补齐产业链短板,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绿色贸易体系,为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电池护照等新型贸易壁垒,我国应加快建立出口产品
碳足迹数据库,推动产品
碳足迹规则国际互认互信,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必须认识到,绿色贸易壁垒背后是国际规则主导权的争夺,是我国绿色产业能否从“产品输出”迈向“标准输出”的关键一跃,否则即使技术领先,也可能被排斥在主流市场之外。
以务实行动弥合气候治理赤字,中国智慧助力绿色未来。全球生态治理面临资金、技术、制度多重缺口。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每年需要2.4万亿美元气候资金,但实际到位不足20%。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作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力量,2016年以来提供并动员项目资金超过1770亿元人民币,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截至2024年10月,中国已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3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开展近百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实施300多期能力建设项目,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逾万人次。此外,我国还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在此基础上,中国始终坚持各国根据国情自主设计减排路径,这一立场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认同。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150余家机构)和绿色投资原则(签署方资产超5万亿美元)等机制,中国为全球绿色投融资提供新范式。更重要的是,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成就,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中国式现代化的正外部性,分享碳中和机遇。需要指出的是,中国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和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向世界分享发展红利,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气候治理秩序提供可能。
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球气候治理博弈复杂激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承担率先减排和提供资金技术的义务。然而现实中,发达国家承诺迟迟不兑现,技术转让壁垒高筑。中国在填补治理赤字的同时,既要避免被“道德绑架”而承担超越发展阶段的责任,又要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这种在坚持原则与务实担当之间的精准平衡,正是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战略课题,也是中国为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贡献的重要智慧。(作者:庄贵阳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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