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发〔2025〕6号】关于印发《杨浦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碳交易网2026-01-05 15:11

关于印发《杨浦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杨府发〔2025〕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
 
《杨浦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5-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杨浦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5-2030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区委九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落实《杨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绿色低碳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五个一”发展格局,建成一批引领性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低碳发展示范片区、培育一个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构建一套支撑保障政策机制、凝聚一项绿色发展社会共识。
 
二、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能源领域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充分利用园区、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开展综合智慧能源站试点建设,在杨浦滨江中北段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站建设示范,探索滨江沿岸江水源、空气源、氢能、微风发电等多元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区内新能源产业特色,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光储一体化”示范试点项目,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工商业可中断用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用户等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推进建筑楼宇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及V2G技术发展示范。在杨浦滨江、大创谷等重点区域开展智能微网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和多能互补发展。
 
(二)工业领域
 
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持续推进军工路沿线堆码站退出,加大滨江中北段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业的调整力度,推进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转型。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百一”行动,支持工业企业对现有生产工艺、用能设备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快推动绿色制造,支持园区、工厂、工业产品、供应链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级、市级绿色制造示范相关资质。支持工业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上述领域符合现行政策的相关项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三)交通领域
 
完善绿色出行服务环境,优化地面公交线网功能和布局,推进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优化跨阻隔慢行通道,保障慢行路权,提高网络慢行可达性,促进慢行交通与游憩、健身、休闲等功能便捷衔接和有机融合,打造杨浦滨江综合性慢行精品区。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按照一类地区不少于15%、二类地区不少于12%配备充电桩。推动立体充电停车库、智慧停车场建设。积极创建充电桩示范小区,推动存量充电桩智能化替代。
 
(四)建筑领域
 
加快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鼓励新建居住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节能改造,对成功创建国家、本市绿色商场,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建筑调适等节能改造和管理措施,积极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示范项目,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升级区级建筑领域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8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实时监测分析。
 
(五)循环经济领域
 
依托杨浦特色的“互联网+”智能回收模式,完善再生物资利用体系,积极引进湿垃圾再生利用技术,拓展行业链条,形成智能化循环经济的供应链。结合“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转运设施建设,加快可回收物“点站场”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化装修垃圾分类分拣,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鼓励线上线下旧书店、“跳蚤市场”等规范发展。加强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三、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术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培育机制
 
充分发挥科教和人才资源集聚优势,借助大学校区、各大科技园区等主要载体,推进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碳捕集技术等新技术发展。依托“杨‘数’浦新质秀带创新区”建设,结合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孵化器、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一批节能降碳、液流电池、光储充检、智慧能源等方面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上海技术交易所绿色低碳专板,贯通产学研各环节,促进绿色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聚焦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吸引集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头部企业、平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群落,引导绿色低碳产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
 
(二)加快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机制
 
加快构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改造后PUE不高于1.4,对获评国家级、市级绿色数据中心,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推动建筑、设计、环保等优势产业与低碳技术融合创新,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研发设计、绿色低碳认证、低碳规划咨询、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环境检测服务管理等专业服务,促进绿色建筑、绿色设计和低碳环保技术等绿色产业的发展。积极招引培育碳检测、碳核算、碳足迹、碳认证、碳交易、碳咨询、碳金融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和机构。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鼓励支持各类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绿色金融支撑机制
 
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技金融示范区,以建设首批高质量股权投资集聚区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牵引作用,完善“募投管退”全链条生态,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服务绿色低碳产业实体经济。聚焦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区内各级金融机构联动衔接,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
 
(四)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街道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引导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对标达标、能源审计、能效诊断等工作。建设区级能源台账管理平台,依托专业机构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重点项目等开展节能降碳分析和预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对获评国家级、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
 
(五)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碳循嘉年华”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碳普惠,充分调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积极性。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展示杨浦区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经验和典型案例,鼓励各类主体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滨江中北段探索“近零”标杆示范发展模式。支持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绿色低碳相关会议和活动,符合条件的,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支持。
 
(六)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加强重大项目及政策绩效评估,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撑。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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