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工业
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制定了《
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国际司,宣教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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