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6-05-18 14:11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严格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对污染物和废弃物进行严格管理。(自治区环保厅牵头,经信委、水利厅、农业厅、畜牧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十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6年全面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自治区环保厅负责)  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2017年底前,完成全区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实践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模式,将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标准执行等环境管理要求体现到排污许可证管理中,实现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的全方位规范和全过程监管。(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财政厅等参与)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五、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十五)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全区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严格控制地下水富集区污染物排放。加大坎儿井保护力度。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组织实施新疆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建立较完整的地下水监测网。定期评估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定期公布污染地下水的企业名单。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等参与)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十六)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等跨国界河流以及博斯腾湖、乌鲁木齐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分类施策,精准治污。继续实施水磨河、吐曼河、克孜河、头屯河等流经城市河流的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研究建立水陆结合、全面控源的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推行基于控制单元的差别化流域水环境管理政策。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到2020年,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总体水质保持优良,猛进水库、八一水库、蘑菇湖水库、艾比湖等湖库污染程度减轻,博斯腾湖、乌伦古湖水质有所改善。部分地区可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适时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参与)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持续推进博斯腾湖、赛里木湖、乌伦古湖、喀纳斯湖、艾里克湖、柴窝堡湖等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计划扩大试点范围。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河流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质长期稳定向好。(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等参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