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12-12 13:27

(四)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合生态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按照资源、市场、辅助工程一体化,基础和物流设施服务共享等要求来实现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布局。鼓励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理,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石化化工行业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五)编制产业规划。结合当地水资源、交通、环境和安全容纳能力的要求,以及资源、市场等基础条件,科学编制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当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规模目标合理,发展定位恰当。产业规划应当经过专家论证,产业规划及论证意见应当报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产业规划向社会公布,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加强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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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入园项目评估。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化工、安全、节能、环保、管理、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对入园项目的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入园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支持鼓励类项目进入园区,禁止新增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落后工艺或落后产品应予以淘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七)建立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对园区内的企业,要推行清洁生产,坚持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的发展方向,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督促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开展技术改造,限期完成整改,实现产业升级。对无法通过整改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项目或企业依法实施退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八)积极承接退城入园及产业转移项目。根据退城入园及产业转移项目的产品类型、生产规模、上下游产业链、公用工程需求、占地面积、“三废”排放等情况,结合园区产业规划以及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布局,实现工艺技术升级。积极承接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入园,鼓励当地政府将搬迁企业的环境容量进行等量或减量转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九)控制投资强度。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应当满足国家以及地方相应的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标准要求。到2020年,省级以上园区的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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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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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控安全风险。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园区内企业、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之间的相互影响、应急救援、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等因素,合理布置园区功能分区,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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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园区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包括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十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保障公共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到2020年,80%的省级以上园区建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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