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确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批复要求的项目,复印件各1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十二)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等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其批复要求的项目,复印件各1份)。
(十三)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十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公开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十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根据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四)在材料接收审查期间或受理后,项目单位认为建设项目尚需补充其他验收相关材料的,可提交书面材料撤回申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三章 审 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六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核查,核实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情况。
第七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及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组织项目单位、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八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四章 批 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九条 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对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作出不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