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北省】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9-19 09:00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一)不履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的领导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不按照规定发放、变更、吊销排污许可证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三)对造成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不制止、不责令限期治理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四)对应当受理的举报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不调查、不处理的;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十条 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十一条 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损坏自动监测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三十二条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三十三条 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限期治理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或者关闭。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三十五条 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淘汰或者拆除;逾期未淘汰或者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关闭。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三十六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排污单位不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第三十七条 排污单位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并可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前款规定的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第三十八条 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任命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或者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