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2-19 18:49

三、保障措施

(十)完善协调和预警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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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粤港澳区域合作机制,定期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跨市大气污染纠纷,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各地之间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商合作机制。珠三角地区各市要针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突出问题,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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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全省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国控大气监测站按要求开展监测。环境保护、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共同推进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演练,2014年底前分别完成省、珠三角区域、广州市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完成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要尽快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珠三角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级以上市要抓紧制订本地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预警及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政府要将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纳入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建立完善监测预报—专家会商—上报审批—响应执行的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机制,当预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地政府要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各有关方面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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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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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法规规章。及时修订《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订工作,完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原则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2.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制订低硫散煤及制品、涂料、油墨等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明确生物质成型燃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建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算体系,强化能耗、安全标准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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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对灰霾、臭氧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的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的暴露—反应关系研究。支持广东省国家环保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环保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积极开发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产品、设备,推广一批解决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的先进实用技术。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十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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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发挥资源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生产、社会绿色消费。研究制订差别化、阶梯式的资源价格政策,对已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现有火电机组,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实行油品优质优价政策,鼓励炼油企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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