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
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深入实施“
新能源+”行动,推动新能源与相关产业融合互促、双向赋能,培育壮大新能源发展新兴业态,实现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打造具有甘肃特色的新能源发展升级版。《方案》提出明确目标: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按照《方案》,甘肃省将加快建设零碳园区。以国家级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绿电聚合等
绿色用能模式,创建一批零碳园区。坚持“以绿制绿”,鼓励重点用能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风光电站、微型电网和新型储能系统,推动建设
绿色工厂、零碳工厂。鼓励工业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地热能供暖和制冷系统。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科学匹配工业用户用能需求,合理规划建设由高比例
清洁能源供给的工业绿色微电网。鼓励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等高耗能企业利用厂区屋顶、边坡等空间,建设光伏发电、储能设施,探索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企业合理配置可中断负荷管理
平台,灵活调整排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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