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碳交易网2023-05-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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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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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重点产业链2023年工作方案》(晋链长办字〔2023〕1号)要求,全力推动氢能产业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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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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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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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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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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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部署,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氢能产业链提质升级,推动我省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绿色转型,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不断完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充分运用“链长”工作机制,落实“链主”“链核”企业责任,提升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氢能产业示范应用,加强产业链协作配套,推动氢能产业链进一步提质升级。
二、重点任务
1.推进氢能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
2.开展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基础材料、核心装备、先进工艺等,在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气储运、燃料电池等领域,凝练形成氢能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清单,以“揭榜挂帅”等形式,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链主”“链核”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链上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承担相关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建立多元氢能供应体系。结合我省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合理推动氢能制备。结合风电光伏五大基地建设,在朔州等地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示范。在太原、吕梁、长治等工业园区(矿区)集聚区域,以不新增碳排放为前提,充分利用工业副产氢,就近消纳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
4.推进加氢站建设。按照“循序渐进”原则,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开展加氢站建设,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和充电站基础建设油气氢电综合一体站。鼓励太原、吕梁、长治、临汾等地先行先试,制定完善本市加氢站运营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
5.有序开展氢能产业示范应用。在太原、吕梁、临汾、朔州等地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的工业园区(矿区),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输示范应用。在太原市、吕梁、大同等地,开展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等燃料电池商用车试点。推进氢冶金等低碳冶金技术应用,推动钢铁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交通厅按职责分工)
6.支持氢能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依托氢能产业链“链主”“ 链核”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氢能产业融合集群持续做大做强,提升氢能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鼓励省属国企积极布局氢能产业。研究激励省属国企参与氢能产业的相关政策,鼓励省属国企担当补链强链责任,建强我省氢能产业链。依托省属国企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结合自身转型需要,聚焦氢能产业链薄弱环节,谋划氢能产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国资运营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配合
8.开展氢能产业链招商。围绕氢能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聚焦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地区,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电解水制氢设备、燃料电池等制造和应用领域,开展重点招商,补齐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运用“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模式,整合招商力量,发挥“链主”企业以商招商、以链招商的主体作用,争取引进一批有带动性的大项目、好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配合)
9.强化氢能行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山西省氢能产业联盟平台作用,加强与中国氢能联盟等国内氢能产业行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在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期间举办氢能产业发展分论坛,密切跟进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动态,与国内外企业加强交流,不断提升合作水平。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省氢能产业链相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强化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及时将氢能产业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政策制定、项目推进、招商引资、“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协同发展等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于每季度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工作落实。省氢能产业链相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列出工作清单,责任具体到人,逐条抓细抓实,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跟踪服务。统筹引导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类要素向氢能产业聚集,坚持主动对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企业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氢能产业链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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