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新能源开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徐进 董达鹏2020-04-15 10:12

新冠疫情下新能源开发企业的纾困之策

 
用好优惠政策降风险。为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意见,如设立专项财政纾困资金,加大优惠信贷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减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延期申报纳税,减免土地使用税和物业租金等等。新能源开发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相关支持政策的专项研究,认真全面分析疫情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主动争取并用足用好各种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各类损失。
调整工作方式稳经营。时下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又要陆续开展,如何既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又保证生产经营秩序不乱是现阶段面临的首要任务。新能源开发企业要继续坚持灵活的工作机制,采取轮岗上班和居家网络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避免人员集聚和交叉感染。特别是要充分借助“云办公”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利用远程办公、企业微信等移动办公软件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推进生产经营和投资管理有序开展,确保指令计划畅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线上业务交流,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积极维护客户的业务关系与往来,确保境内外项目开发与管理不停顿、不断线。
有序复工复产保供应。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策略,按照分类、分区、分批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企制宜,全力落实政府防疫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的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细化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卡脖子”问题,在全面做好防护、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统筹安排人员、设备、机具等生产要素进场,积极推动施工人员返场复工以及主机设备制造企业复产,加快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尽可能减轻疫情对新能源项目施工工期带来的不利影响。
优化机制流程快开工。面对外部不利冲击,新能源开发企业要进一步着眼于企业内部挖潜增效,通过体制机制优化和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管理与经营效率。一是要优化完善决策机制,在确保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核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为新项目尽早开工、抢抓工期创造条件;二是要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控制流程,加强内部横向协同,推动招标、施工准备与前期决策无缝衔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节奏;三是要充分应用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成果,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审等措施,加快开展主机设备、EPC总承包、生产物资等开标审核,助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保障疫情期间物资需求。
加强进度管控抢投产。“一年之计在于春”,错过了春季,保投产项目的后期进度压力更大。在批准复工后,新能源开发企业要坚持既定投产目标导向,倒排进度工期,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一是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各类施工资源,制订优化后续赶工方案,主动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协调合规手续、并网手续等办理事宜,与设备厂家对接排产情况和交货进度,为项目快速推进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对于新签订的建设合同,特别是对并网时间有严格要求的项目,应尽量将各种不同的限制因素和潜在问题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以减少推诿扯皮等情况;三是健全好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科学设计奖惩制度,充分激发各参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力促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向能源主管部门反映困难,呼吁酌情考虑延后风电、光伏项目并网时限,保证电价补贴的顺利到位。
严控建设成本提效益。切实把握好工程质量、进度与成本的关系,保障项目综合效益最优。从已有建设经验来看,新能源项目造价主要受设计、建设、融资等多方面影响,尤以设计阶段最为重要。一要加强设计优化和多方案经济性比选,围绕风场和升压站布局、集电线路形式、设备选型、交通运输等方面,优化降低建设成本;二要强化合同履约,加强业主、总包方、监理方等各方协同,优化施工方案和作业流程,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尽可能加快实施进度,缩短建设周期;三要加强融资管理,深化银行机构合作,选择合理融资方式,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四要超前研究应对因疫情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分摊、索贴等事项,坚决杜绝不合理诉求,尽量确保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控制概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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