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管理困境何在?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林水静2025-07-30 10:22

  “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企业碳管理的有效实施。近日,为进一步识别重点行业企业碳管理体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堵点、难点,增强企业建立健全碳管理体系的内生动力,形成碳管理政策合力,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共同主办“环境与气候治理研究与交流项目:企业碳管理体系”专题讨论会,与会专家从政策标准、企业实践、技术瓶颈、数据体系、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就企业碳管理的现状、挑战和应对途径展开交流讨论。
 
  近两年,我国逐步建立碳管理相关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企业转型。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首次明确,要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多重碳管理政策体系,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2025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提出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两大基石”(规则标准和因子数据)及“三项制度”(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已初步建立,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清晰指引。
 
  与会专家指出,当前我国企业碳管理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具体细则仍需加快补齐。目前,碳达峰碳中和“1+N”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形成了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为主的企业碳管理框架。同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等文件相继出台,对重点企业强制披露碳信息作出规定。但在制度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碎片化与落地难的问题,比如,自愿减排市场因标准不够完善、激励相对薄弱等原因,企业主动性仍需激活。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气候事业部部长周才华指出:“从当前企业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开展碳管理,主要源于践行‘双碳’目标需要和满足国内外下游客户需求,通过下游推动上游客户开展碳管理工作,以此带动相关企业开展碳管理。此外,部分企业还会出于ESG社会责任开展相关减排和增汇行动,这类项目虽与其主业无关,却能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不同行业在碳管理上面临的挑战并不一致。专家认为,火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高碳排行业,受全国碳市场履约、下游绿色原材料需求等影响,正在加快构建自身碳管理体系,强化机制保障和数据基础支撑,积极探索氢冶金、CCUS等减碳工艺。企业在碳管理上面临数据收集难度大、减排量资产变现困难等问题。而对于光伏、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受国际贸易规则影响,这些企业碳管理体系整体布局相对靠前,但随着国际贸易规则日益复杂化,其碳管理成本明显增加。
 
  总体来看,企业在开展碳管理时还需重点关注政策要求的变化,根据技术进步不断调整和优化减排目标,确保企业减排目标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并培育和构建完善的低碳供应链,利用数字化转型升级、流程化标准化建设等方式进行体系化运营。此外,企业还需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前沿低碳技术应用,构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与此同时,企业碳管理并不仅仅是纯投入,企业可积极开拓碳资产,建立多元化业务布局,以此降低成本。
 
  数据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碳管理工作中,如何获取有效数据仍面临不少问题。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天工智库中心特聘研究员郑颖指出,生产数据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建立行业碳足迹数据库的重要支撑。若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激励机制,使企业难以从数据共享中获得明确回报,可能降低企业支持构建行业碳足迹数据库的意愿,进而影响碳足迹数据库建设质量与代表性。此外,企业内部碳管理工作本身也面临协同难题,碳管理通常由企业某一部门牵头,需跨部门获取和整合数据,但工作成效高度依赖企业内部的重视程度与沟通机制。如果企业未能有效开展内部宣贯与协调,容易导致掌握数据的一线部门与负责碳管理的部门之间配合不畅,影响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在供应链层面,数据获取难度更为突出。部分供应商出于对商业敏感信息泄露的担忧,往往对向链主披露详细数据持谨慎态度。
 
  对此,郑颖建议,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供应链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将经核查或者验证的核算结果反馈给链主企业,以平衡数据安全与信息透明的需求,推动整个链条协同开展碳管理工作。
 
  宏观层面,专家认为,可加快构建政策、市场、产业多元协同体系,推动健全完善企业碳管理制度。一方面,形成统一的碳管理国家标准与行业细则,强化与国际规则对接互认,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另一方面,激活绿色金融工具,推动企业低碳表现与融资成本有效挂钩,创新碳资产质押等金融产品。此外,推动构建绿色供应链,强化链主责任,制定完善供应链减排标准。可探索以零碳园区为载体,加强政策、技术与金融等资源集成,推动碳管理从成本中心转型为竞争力资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