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通过第235/NQ-CP号决议,批准与新加坡的
碳信用合作实施协议,并责成外交部完成生效程序。这份2025年9月签署的双边协议,为越南减排项目生成的信用向新加坡转移提供了法律框架。
机制上,越南企业和机构可开发符合国际碳信用标准的减排项目,合格信用经确认后可转让给新加坡。这对越南项目方意味着一条明确的跨境变现通道,对新加坡则意味着合规抵消来源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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