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质量碳市场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建设高质量的全国碳市场,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一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年排放量超百万吨的重点企业实施月度数据核查,中小型企业推行季度抽检制度,并建立“数据异常企业清单”。二是加强技术赋能创新。开发智能化核算工具,运用区块链技术固化数据采集流程,利用AI算法优化缺省值设定模型。三是建立第三方追责机制。建立核查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违规机构实施市场禁入,并探索“交叉验证”机制,如电力数据与碳排放数据比对。
优化配额分配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动态基准调整制度。2025年—2026年采用“强度基准+弹性空间”,2027年起过渡至“总量控制+行业递减机制”。二是实施区域差异化奖励机制。在西部试点“碳效挂钩”补偿机制,对超额减排企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对东部先进企业实施配额奖励。三是建立灵活性配额机制。允许企业跨年度储存配额,并试点“预借配额”机制以平滑短期供需波动。
激活碳市场流动性引擎。一是丰富碳市场交易工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试点碳远期、碳掉期等衍生品,吸引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入市。二是创新碳市场复合交易模式。探索“配额+绿证”“配额+
CCER”捆绑交易,推动绿电消费与碳减排协同。三是建立健全动态扩容机制。2027年前将化工、有色等行业纳入储备库,形成“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滚动扩容模式。
构建行业特色管理体系。一是建立行业细分规则。针对水泥行业的替代原料碳减排、铝冶炼的绿电认证等制定专项核算规则,并推动与国际标准互认。二是加强行业技术攻坚行动。设立行业减排基金,重点支持氢能炼钢、低碳水泥熟料、惰性阳极铝电解等技术研发。三是加快行业数据整合。依托工业互联网
平台,整合生产、能耗、排放数据,打造“行业碳画像”。
健全政策协同网络。一是健全立法保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升格为法律,明确
碳税与碳交易的衔接机制。二是健全金融支持机制。设立碳市场风险准备金,对参与碳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三是加强国际对接。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推动中国碳标准纳入全球供应链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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