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
申请单位(盖章):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联系人及手机:
电子邮箱:
2025年 月 日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申报单位应拥有所申报装备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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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申报装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所申报装备应为节能降碳效果明显、技术成熟可靠、具备经济效益和推广潜力的量产产品,截至申报日期,所申报装备已有成熟应用
案例,且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高效节能装备申报单位须按格式要求编写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并根据高效节能装备分类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张统一打印,并逐页标注页码,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不同型号规格产品应分别装订。
(3)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的DOC、DOCX或WPS格式文件,以及加盖公章后的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含证明材料)逐页扫描内容的单一PDF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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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明材料可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所证明事项应与申报单位及所申报技术名称一致,并可充分证明申报内容。如证明材料篇幅较多,可仅提供包含必要关键信息部分。
二、申报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近三年内均正常经营生产,无违法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我单位拥有本次所申报装备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其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所申报装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已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取得各类许可。所申报技术已有成熟应用案例,且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本次提交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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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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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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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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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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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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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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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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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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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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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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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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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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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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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或合资企业 □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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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比例(%) |
|
职工总人数(人) |
|
2024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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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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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研发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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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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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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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荣誉称号 |
£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告时间: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公告时间: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告时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告时间:
£其他国家级荣誉称号,名称与公告时间: |
申报单位简介 |
(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技术研发及服务能力、所获资质及奖励情况等,不超过300字) |
四、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
[1]
产品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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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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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领域[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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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能效标准 |
|
主要技术参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实测值)[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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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效果[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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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装备产量(台) |
|
2024年装备销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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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装备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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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累计销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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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三年后产品市场占有率 |
|
预计未来三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销量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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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2027 |
|
证明资料[6] |
£检测报告 £鉴定证书 £认证证书 £其他 |
技术来源 |
£引进技术 £自主开发 £国内合作 £国际合作 £其他 |
技术水平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
获奖情况[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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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 |
|
示范引领项目 |
(填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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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装备(产品)按每一型号规格产品“填一张表”的原则填写。产品的设计、制造与命名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产品名称及型号”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填写产品名称及型号。没有标准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需规范、准确,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使用“高效”“超级”“新型”等修饰词。
3.“产品适用领域”填写详细应用领域,如磁悬浮鼓风机的应用领域填写为“污水处理、生物制药、造纸”等。
4.“主要技术参数”详细填写反映装备技术水平的技术参数实测值,并注明能效等级(各行业根据本附件第五部分高效节能装备分类及申报要求规定的技术参数来填写)。
5.“节能效果”与国家标准1级、2级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并给出具体数据。
6.“证明资料”是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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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奖情况”填写与申报装备相关的科技或行业奖项。
五、高效节能装备分类及申报要求
(一)电动机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的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30254—2013《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永磁同步电动机的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30253—201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5)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系列、无刷直流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具有能效标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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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防爆电机产品具备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证书;
(7)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申报产品年销量不少于5万kW;
(8)永磁同步电机年销量不少于1万kW;
(9)单相异步电动机和无刷直流电动机产品年销量不少于6万kW或50万台;
(10)电动机产品按单个型号规格产品申报(不评系列产品)。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见表1.1;
表1.1申报电动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 |
永磁同步电动机 |
主要技术参数 |
机座号 功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频率 极数
电压 效率 |
机座号 功率
频率 极数
电压 效率
冷却方法 |
机座号(或法兰号) 功率 频率
极数(或转速)
电压 效率 |
(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系列、无刷直流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提供能效标识备案证明材料;
(3)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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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外形图和装配图、产品电磁计算主要性能数据汇总表、使用说明书、产品试制总结(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5)用户使用意见书(每个参评系列至少有3个用户);
(6)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7)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8)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证书(申报防爆电机产品时提供);
(9)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11)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2)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3)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4)质保体系建立与运
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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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维修保养手册;
(16)其他证明材料。
(二)变压器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产品型号符合JB/T 3837—2016《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要求;
(3)申报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0052—2024《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4)申报产品具有能效标识备案;
(5)变压器产品按单个型号规格产品申报(不评系列产品);
(6)其他要求见表2.1。
表2.1申报变压器产品其他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型式试验报告 |
1 |
110kV变压器 |
20台以上 |
须包含31500kVA或以上容量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
2 |
35kV变压器 |
50台以上 |
须包含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
3 |
10kV变压器 |
100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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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容量、额定电压、联结组别、空载损耗、负载损耗;
(2)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内);
(3)申报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材料;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近两年内);
(5)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试制总结报告(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6)产品主要图样、产品申报单位标准或技术条件;
(7)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8)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9)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10)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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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12)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3)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4)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5)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6)维修保养手册;
(17)其他证明材料。
(三)工业锅炉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申报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4500—202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排放水平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3)产品销售量达到表3.1要求。
表3.1 申报工业锅炉产品销量要求
按蒸发量D,t/h或热功率Q,MW |
两年内销售量(台) |
燃固体燃料锅炉 |
燃油、气锅炉 |
D≤6 或 Q≤4.2 |
≥20 |
≥40 |
6<D≤20 或 4.2<Q≤14 |
≥6 |
≥15 |
D>20 或 Q>14 |
≥4 |
≥10 |
2.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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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额定功率或蒸发量、额定工作压力、进/出水温度、排烟温度、设计燃料、设计热效率、实测热效率、二氧化硫初始排放浓度、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烟尘初始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
(2)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锅炉热工性能试验报告(近两年内,装冷凝器的含冷凝前后的锅炉效率);
(3)与热工性能试验同时测试的环保性能试验报告(含初始和最终排放数据);
(4)锅炉及燃烧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配套辅机(包括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节能标识及主要辅机(风机、水泵、电机)的节能指标、型号规格、电耗等;
(5)产品设计说明书、设计总图及本体图(不要求标注细节尺寸)、热力计算汇总表、烟风阻力计算汇总表、水动力计算汇总表、强度计算汇总表、锅炉本体钢耗数值(分受压件、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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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品试制总结及依据标准(对节能措施和创新点进行详细介绍);
(7)申报产品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8)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9)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10)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1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产品商标;
(12)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3)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4)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5)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6)维修保养手册;
(17)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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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机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设计与制造及性能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
(2)通风机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19761—2020《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离心鼓风机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8381—2012《离心鼓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能效等级相当于1级水平;
(4)产品销售量达到表4.1要求。
表4.1申报风机产品销量要求
通风机 |
离心鼓风机 |
机号 |
二年内销售量(台) |
型式 |
二年内销售量(台) |
机号≤№2 |
≥80 |
单级低速 |
≥20 |
№2<机号<№5 |
≥60 |
单级高速 |
≥10 |
№5≤机号<№10 |
≥30 |
多级低速 |
≥16 |
机号≥№10 |
≥20 |
多级高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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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见表4.2;
表4.2申报风机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
离心通风机 |
轴流通风机 |
离心鼓风机 |
主要技术参数 |
流量 比转速
全压 叶轮直径
全压效率 转速
压力系数 叶片形状 |
流量 比转速
全压 叶轮直径
全压效率 转速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压力系数 轮毂比 |
流量 叶型 级数
升压 b2/D2
多变效率 叶轮直径
转速 支撑方式 |
(2)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内);
(3)性能试验报告:包括性能检测数据、计算结果、性能曲线及试验装置等,系列产品的每个系列段至少提供一台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
(4)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5)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7)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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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9)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0)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1)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3)维修保养手册;
(14)其他证明材料。
(五)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使用说明书符合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的要求;
(2)产品机组比功率值达到国家标准GB 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3)申报产品具有能效标识备案;
(4)产品销售量达到表5.1要求。
表5.1申报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年销售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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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用电机功率(P,kW) |
年销售量(台) |
往复活塞压缩机 |
回转压缩机 |
P≤7.5 |
≥200 |
≥50 |
7.5<P≤15 |
≥100 |
≥50 |
15<P≤37 |
—— |
≥50 |
37<P≤75 |
—— |
≥50 |
75<P≤200 |
—— |
≥30 |
P>200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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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冷却方式、压缩级数、额定排气压力、容积流、驱动电动机额定功率、机组比功率(铭牌)、机组功率试验值(回转类压缩机);
(2)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和制造厂产品出厂性能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两份);
(3)申报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材料;
(4)申报产品的外观照片和铭牌照片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5)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相关标准汇总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明示的申报单位标准等);
(6)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3个用户);
(7)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8)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9)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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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11)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2)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3)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4)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5)维修保养手册;
(16)其他证明材料。
(六)工业制冷设备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冷水机组的产品质量符合GB/T 18430.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或GB/T 18430.2—2016《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的要求;
(3)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18431—2014《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或GB/T 18362—2008《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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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产品质量符合JB/T 14642—2022《露点间接蒸发冷却高温冷水机组》或JB/T 14640—2022《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复合式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的要求;
(5)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房用空气调节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19413—2024《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房用空气调节机组》的要求;
(6)压缩冷凝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21363—2018《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的要求;
(7)运输用制冷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21145—2023《运输用制冷机组》的要求;
(8)装配式能源站产品质量符合GB/T 41740—2022《装配式能源站》的要求;
(9)冷水机组能效达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中先进水平;
(10)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19577—2024《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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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房用空气调节机组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19576—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2)压缩冷凝机组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3)运输用制冷机组、装配式能源站能效达到对应产品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120%以上;
(14)申报产品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15)申报产品具有能效标识备案(适用时);
(16)申报产品性能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17)各申报产品年销量均不低于10台。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制冷消耗功率、制冷量、电压、频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
(2)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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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使用说明书;
(4)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2个用户);
(5)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7)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8)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9)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0)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1)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3)维修保养手册;
(14)其他证明材料。
(七)热泵
1.申报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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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源高温热泵机组的产品质量符合GB/T 25861—2023《蒸气压缩循环水源高温热泵机组》的要求;
(3)空气源高温热泵机组的产品质量符合JB/T 12840—2016《空气源热泵高温热风、高温热水机组》的要求;
(4)水(地)源热泵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19409—2013《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要求;
(5)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25127.1—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或GB/T 25127.2—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的要求;
(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产品质量符合GB/T 18837—2015《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GB/T 25857—2022《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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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GB/T 21362—2023《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的要求;
(8)一体式冷水(热泵)机组产品质量符合JB/T 12839—2016《一体式冷水(热泵)机组》的要求;
(9)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的产品质量符合GB/T 34620—2017《第一类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或JB/T 13303—2017《第二类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的要求;
(10)水源高温热泵机组、空气源高温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一体式冷水(热泵)机组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19577—2024《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1454—202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其中风冷式热泵型能效水平达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中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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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能效达到国家标准GB 29541—2013《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1级水平;
(13)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能效达到对应产品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120%以上;
(14)申报产品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15)申报产品具有能效标识备案(适用时);
(16)申报产品性能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17)申报的水源高温热泵机组、空气源高温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年销量不低于100台、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年销量不低于50台。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装备基本信息表》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制热消耗功率、制热量、电压、频率、能效比或性能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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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检测报告(近两年);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用户使用意见书(至少有2个用户);
(5)申报产品近两年销售记录,包括合同单位、联系人、电话、产品数量等;
(6)申报产品获得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声明;
(7)申报单位介绍(主要叙述申报单位规模、生产能力、业务领域、研发投入及人员占比、研发机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以及未来规划等);
(8)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
(9)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10)申报单位财务报表;
(11)申报产品相关的科技奖励或行业奖项证明材料;
(12)质保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说明(包括质量管理获奖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及认证证书等);
(13)维修保养手册;
(14)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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