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有色企业面对碳交易的积极应变
4钢铁、有色企业的积极应变
4.1积极绿色转型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持续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强环保督察、节能监察,推动排污许可证,试点用能权、用水权,鼓励绿色制造、绿色金融,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及结构性调整,促进资金脱虚向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此大背景下,钢铁、有色等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全国碳市场的启动、运行与完善肯定离不开以央企及大型企业集团为主要参与方的市场主体的积极探索。应吸纳龙头企业集团的骨干
专家参与到全国碳市场政策、规则的制定活动中来。
4.2争当优秀参与者
排污许可证将企业的环保成本固定下来,持续的环保督察与环境公益诉讼使社会逐渐认知了触碰环保红线的代价。MRV制度与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标准化文件使该项工作井井有条。控排企业环保达标、单位产品碳排放数据真实可查并能逐渐下降是可持续生存的前提。基础碳排放数据是整个碳市场的重要基础,目前的核查统计数据由于时间周期紧、各省市核查机构与人员能力限制及企业差别等原因会存在一些较大偏离。所以应增强行业协会及能效领跑企业的专家骨干对基础数据存真去伪的筛选环节,尽可能使行业数据真实可靠,为行业总量控制及行业配额分配早日采纳基准线法做贡献。
5结束语
在一个工业化还没有完全高度发达的中国建立碳市场,能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及工业的旺盛活力,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宜做好九个试点省市碳交易体系的平稳过渡及互联互通,待全国碳排放交易和注册登记系统顺畅后再优先纳入基础数据最好的1-3个行业。钢铁、有色行业的协会组织宜倡导采用低碳科技金融模式加速前瞻性关键低碳技术合作研发、宣传行业企业
碳盘查自律行为通则,促进行业配额分配采用基准值法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