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6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时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3.8%左右。这一目标的设立,既立足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紧扣国家长远战略布局,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推进
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这一目标部署将深刻影响我国未来五年的经济底色与转型节奏。
理解这一目标的设定,就要将其置于国家宏观战略坐标系中。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确立的“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再到2025年9月我国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明确到2035年我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等,均对“十五五”时期我国的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3.8%左右的降碳目标为整个五年计划定下调子,是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合理区间、能源结构调整节奏以及国家能源安全底线后的精准目标,体现了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的战略考量。
回望来路,我们有足够的底气实现这一目标。“双碳”目标提出的五年间,我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
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1/4的新增绿色面积。“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2020年的16%提高至2025年的20%以上;单位GDP能耗继续下降,成为全球能耗强度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在过去10年间分别下降超过60%和80%,为全球
碳减排和绿色转型作出巨大贡献。这些成绩,既为我们持续努力增强了动力,也为未来继续前行奠定了基石。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五五”的降碳之路绝非坦途,当前仍面临一些困难挑战。钢铁、建材等行业虽已随需求变化实现排放达峰,但电力行业因新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带来的调峰需求,以及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能源和电力新需求,可能使碳排放在短期内出现微幅增长。另外,部分地区仍存在“高碳锁定”效应,传统产业转型阵痛与新能源消纳瓶颈并存,能源安全仍然面临不确定性。
碳达峰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在推动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推动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并进一步实现碳排放与经济发展逐步脱钩。面对机遇与挑战,各地必须以年度目标为牵引,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目标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做好“加减法”。要加快传统产业的全流程改造,如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深化;同时严控新增产能的碳排放门槛,把总量和增量控制前移到项目源头,通过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机制,将碳排放约束嵌入项目立项、产能布局和审批环节。山东等地在重大项目中实施碳排放总量调剂政策、浙江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智
平台”实现园区内部危废资源化利用,类似实践都证明,“腾笼换鸟”不仅能够降碳,更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在能源转型中找到突破口。各地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浙江嘉兴港区布局氢能全产业链、宁波等地探索“光伏+”多元应用场景,展示了能源供给侧的创新空间。同时,要重视能源消费侧的改革,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大力推广
清洁能源替代,特别是数据中心等高载能新兴产业,必须前置规划绿电的高比例接入。
发挥出制度创新的“加速器”作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在零碳工厂创建过程中,通过“资金补助+绿色金融+专业服务”的政策组合拳,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创零碳”转变。浙江依托碳账户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双碳贷”、安吉的竹林
碳汇交易等探索,说明市场化手段能有效激发微观主体的降碳活力。各地还应加快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将
碳足迹管理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做好准备。
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
走势。对于各地而言,3.8%左右的降碳目标,既是必须完成的硬指标,也是塑造竞争优势的助推器。各地要将这一目标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在传统产业升级中挖掘潜力,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开拓空间,在制度创新中激发活力,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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