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文章来源:最高法碳交易网2026-02-09 14:21

  • [姬忠彪]: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今天是“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主题是发布人民法院“十四五”时期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服务绿色转型工作情况和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
    [10:00:05]
  • [姬忠彪]:
    我们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珂、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小飞出席发布会。
    [10:01:53]
  • [姬忠彪]:
    首先,请吴兆祥庭长介绍人民法院“十四五”时期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服务绿色转型工作情况。
    [10:02:14]
  • [吴兆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2021年5月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为人民法院做好美丽中国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五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指示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民生福祉,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作出了积极贡献。
    [10:02:30]
  • [吴兆祥]:
    一、坚决扛起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依法公正高效履职,有力促推生态环境治理。“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比上一个五年下降4.3%,包括刑事案件14.1万件、民事案件80.4万件、行政案件 24.7万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五年来,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反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有序、成效显著,人民法院服务、融入、促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10:03:41]
  • [吴兆祥]: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涉机动车环境监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安徽法院审理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案,判令赔偿修复费用超亿元。五年来,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有力支撑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10:05:39]
  • [吴兆祥]: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有力服务全面绿色转型。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涉新能源、碳市场、绿色金融案件,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发布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指导意见,切实维护资源能源安全。依法妥善审理供用电水气热纠纷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发布服务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强化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司法保障。上海法院审理长江口码头公司绿色重整案,实现企业重生、生态环境保护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五年来,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其中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30.2%,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0:06:04]
  • [吴兆祥]: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力推进生态系统优化。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出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司法解释,发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报告和指导性案例,宣示鲜明司法导向。与国家林草局等联合开展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以司法之力守护蓝天精灵。严惩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有效应对新型犯罪挑战。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贵州法院审理盗割2600年“古楠木王”案,保护古树名木重焕新生。五年来,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3.5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6.4%,有力服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10:07:28]
  • [吴兆祥]: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土地、粮食、生物、核与辐射安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破坏黑土地司法解释,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发布保护农用地、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助力国家藏粮于地战略落实,为端稳中国饭碗提供法治保障。广东法院审理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维护生态安全。山东法院审理放射性污染预防性公益诉讼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公众健康。五年来,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安全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10:08:52]
  • [吴兆祥]: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有力守护千年文脉传承。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文化遗产、自然遗迹与生态环境一体保护。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文物保护典型案例,服务“北京中轴线”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立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损毁古迹等违法犯罪,法治助力文明传承。加强红色文物司法保护,陕西法院审理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案、天津法院审理抗日英烈吉鸿昌旧居保护案,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五年来,审结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1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28.6%,有力守护文明永续、文脉生辉。
    [10:09:55]
  • [吴兆祥]:
    加强区域流域系统治理,有力服务国家战略实施。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布贯彻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实施意见,与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加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协同意见,有效凝聚法治合力。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发布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守护“中华水塔”三江源,服务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长江经济带、黄河“几字弯”、秦岭、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司法保护协作,有力服务重点区域流域高质量发展。
    [10:12:17]
  • [吴兆祥]:
    二、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创新发展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专业化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加强符合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审判体系建设,设立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和组织2400余个,从事环资审判工作的干警1.6万人,30个高级法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合肥等8个中级法院专设环境资源法庭,我国已成为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
    [10:12:28]
  • [吴兆祥]:
    专业化审理机制持续优化。稳步推进审判职能统一行使,全国1200余家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完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机制,江苏法院增设5家基层环资法庭优化环资审判“9+1”布局,河南法院“按水系统保护、按生态区管辖”构建环资案件“18+1”审理体系,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
    [10:14:59]
  • [吴兆祥]:
    专业化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制定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研究明确案件范围,奠定专业化审判基础。出台司法解释支持和规范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建立专家库、探索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破解生态环境鉴定、评估、修复实践难题。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两手抓”,加强环资审判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打造“环境+法律+国际视野”专业审判队伍。
    [10:15:08]
  • [吴兆祥]:
    促推协同治理成效显著。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建立健全协同保护制度机制,与相关部门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环境修复等务实协作,促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有机衔接、尺度一致。广东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修复移送监管办法,协同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难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堵漏洞、促治理作用,促进完善管理制度、预防风险隐患。设立森林法庭、水上法庭、茶园法庭加强巡回审判,依托综治中心、法官工作站,有效推动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0:15:20]
  • [吴兆祥]:
    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持续擦亮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品牌,切实用“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引导全体人民建设美丽中国自觉行动。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制作环保主题电视剧《江河之上》央视播出。通过到案发地开庭、宣判、修复等方式,把环保法治课堂搬到田间地头、群众身边,吉林法院开展“虎豹共生”主题直播,全网观看量超5300万人次,推动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10:15:59]
  • [吴兆祥]:
    三、生态环境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日趋完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为生态环境立法提供实践支持。全力配合长江、黄河、青藏高原、黑土地、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重大立法颁布施行,严格依法裁判,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部署,认真履行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成立研究领导小组,深入调研提出务实立法建议。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工作,参加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提出条文建议,推动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10:16:23]
  • [吴兆祥]:
    裁判规则日益严密。五年来,聚焦实践重点难点,制定司法解释13部,构建务实管用的裁判规则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追责力度,完善生态环境类案件裁判规则。制定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司法解释,细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入罪条件和量刑标准,完善资源能源类案件裁判规则。制定生态环境侵权案件证据规定等司法解释,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程序规则。
    [10:17:43]
  • [吴兆祥]:
    案例示范引领效果彰显。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规则补充和裁判指引作用。五年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等专题指导性案例27件,发布服务保障“双碳”目标等典型案例34批271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环境资源案例350余件,法答网答疑5869次、精品问答115次,“库网融合”有效促进法律正确适用。四川法院审理“水中大熊猫”川陕哲罗鲑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生动示范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双赢”。
    [10:18:11]
  • [吴兆祥]:
    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持续做实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预防性司法功能充分发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诉前保全、先予执行制度功能,出台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司法解释,发出禁止令近300份,强化生态环境损害前端预防。广东法院审理“荒山野鬼”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案,守护宁静生活权益。浙江法院对破坏新发现物种“长兴水韭”生存环境行为及时发出禁止令,有效保护珍稀物种。
    [10:19:42]
  • [吴兆祥]:
    恢复性司法措施落实落细。坚持损害担责,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延伸至判后修复阶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江苏、安徽法院协作完成修复资金跨省移交,用于长江岸线和江豚保护。重庆法院将执行到位的修复资金交由云南法院在案涉生态受损地组织修复,促推全流域系统治理。山西法院持续5年跟进监督完成对1840亩、1600余万立方尾矿库的封场覆绿,做实生态环境修复“后半篇文章”。
    [10:19:54]
  • [吴兆祥]:
    全方位修复选项持续创新。坚持原地修复、同质修复优先,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野化放归等修复方式,为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福建法院创新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量核算方法,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自然保护区、自然或人文遗迹等重点区域,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13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功能,使“看得见的正义”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态成果。
    [10:20:51]
  • [吴兆祥]:
    五、生态环境审判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深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际传播。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组织“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环境司法主题论坛,参加“司法、未来世代与环境”国际会议、二十国集团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院长峰会,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伟大成就,展示中国环境法治经验。
    [10:21:36]
  • [吴兆祥]:
    持续凝聚国际环境法治共识。形成《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等重要成果,明确环境司法应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原则、损害担责原则“三大法治原则”,达成国际环境司法“最大公约数”,为建立公正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方案。
    [10:22:15]
  • [吴兆祥]:
    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合作备忘录,该署数据库收录5批55件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和10部司法报告,以鲜活案事例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国之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员表示,中国案例具有重要全球影响力,中国环境司法的专业化建设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10:22:51]
  • [吴兆祥]:
    这些环境司法成效的取得,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人民法院与各方携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0:23:33]
  • [姬忠彪]:
    感谢吴兆祥庭长的发布。下面请赵珂司长介绍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
    [10:24:24]
  • [赵柯]:
    202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宣布我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首次提出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绝对量减排目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这充分彰显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也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10:24:46]
  • [赵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四件典型案例涉及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效力、核证自愿减排量法律性质,规范“碳汇认购”替代修复责任适用等碳市场规范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具有以下特点:
    [10:28:05]
  • [赵柯]:
    一是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我国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建成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了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实现了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的有效管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碳市场相关合同纠纷等案件,规范和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服务碳市场建设。案例一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明确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不限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完成结算交割的合同应依法认定合法有效,为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碳排放配额提供了规则指引和法治保障,助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
    [10:28:18]
  • [赵柯]:
    二是完善碳市场交易规则,推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作为我国碳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通过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将减排效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针对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法律性质问题,案例二青海某化工公司诉深圳某环保科技公司、第三人北京某交易所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合同纠纷案,明确核证自愿减排量系新类型民事权益客体,兼具公益性和政策性,交易主体合法拥有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系财产性权益,应参照无形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有效回应市场关切、明确市场规则,推动碳市场机制优化完善。
    [10:29:38]
  • [赵柯]:
    三是规范“碳汇认购”责任适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碳汇”是通过森林、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基于项目产生的碳汇需通过量化并核证进行备案后,才能够转化为可以在碳市场交易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认购”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实践中,为保护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功能,由侵权行为人以购买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创新性地将生态环境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激励与法律责任有机融合,有助于减少碳排放量、丰富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文某某等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法院在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盗伐林木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案例四上海市宝山区某公司毁坏绿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生态环境部门与违法砍伐树木的行为人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明确行为人承担补植复绿责任,并以购买林业碳汇的形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等量恢复,为破坏森林、湿地、海洋等具有清除、储存温室气体功能生态系统、造成碳汇损失案件的执法司法,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替代性修复方案。
    [10:31:09]
  • [姬忠彪]:
    感谢赵珂司长的发布。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10:34:48]
  • [总台央视记者]:
    “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在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而长江流域作为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司法保障作用尤为关键。今年是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国家战略提出10周年暨长江保护法实施5周年,请问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什么?
    [10:35:09]
  • [吴兆祥]: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守护长江水清岸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治理,部署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一是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聚焦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十年禁渔”、资源有序开发、生态系统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服务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江保护法实施近五年来,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57.2万件,包括绿孔雀保护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以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规范引领,促推长江流域全面绿色转型。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指导意见6部,制定、修订环境资源司法解释23部,发布长江保护等环境资源专题指导性案例55件,典型案例53批478件,不断丰富绿色裁判规则,促推绿色低碳转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因地制宜设立长江流域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组织1003个,专设南京、重庆等6个环境资源法庭,在江河源头、国家公园、特色产业地等区域设立巡回审判站点,全域覆盖、系统完整的流域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稳步推进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归口审理机制,统筹适用法律责任,实现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四是加强协同联动,积极促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意见,凝聚长江大保护法治合力。长江流域法院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876个,在三江源等地设立综合性司法保护修复地868个,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质增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一是进一步强化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担当。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各环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长江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全力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二是不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助推污染防治攻坚,依法惩治工业废水偷排、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惩处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通过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等违法犯罪。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促进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更好恢复。三是助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依法审理涉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案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推长江文化保护,依法惩处长江流域破坏文物、名胜古迹、人文和自然遗迹的违法犯罪,加强对长江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迹的司法保护。四是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持续深化长江流域司法协作,在协助调查取证、裁判规则统一、修复资金跨域移送执行等方面持续完善配套机制,不断提升协作实效。强化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推动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0:35:47]
  • [法治日报记者]:
    自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备受关注。请问目前市场运行总体情况如何?
    [10:44:47]
  • [赵柯]: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经过4年多的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了稳起步、稳运行,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成为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举措。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一是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202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024年1月,国务院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已经发布的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共同构成多层级、较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二是覆盖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2025年3月,国务院批准新增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管控,生态环境部据此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扩围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约33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65%左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三是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8.65亿吨,成交额576.63亿元人民币。其中,2025年全年配额成交量2.35亿吨,同比增长约24%,成交额146.30亿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年底收盘价为74.63元/吨,全年交易均价为62.36元/吨。组织完成8场单向竞价,满足市场多样化交易需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完成情况保持在高水平,2025年配额清缴完成率达99.99%。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是数据质量管理持续加强。经过几年持续努力,全国碳市场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复制的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工作机制,对碳排放关键数据开展月度存证。建成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识别异常数据,管理效能显著提升。持续强化监督帮扶,通过飞行检查对企业开展现场督促和指导。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能够较好满足工作需要。
    全国碳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根据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制度体系,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十五五”碳排放双控要求,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案,逐步收紧配额分配,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丰富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10:48:31]
  • [人民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十四五”期间,在人民法院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传统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涉碳交易、绿色金融、新污染物防治等新类型案件不同涌现,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人民法院在这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如何推进相关工作?
    [10:49:33]
  • [刘小飞]: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深入推进,传统的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同时涉碳交易、绿色金融、新污染物防治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这“一降一增”现象反映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和治理重点的动态调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也面临新的更大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理论和实务研究,及时完善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一是充分发挥民法典绿色原则对司法裁判的指引功能。民法典第9条规定了绿色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适用法律、作出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比如,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千家万户,多地发生因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在车位安装充电桩而发生纠纷的案件。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绿色原则,明确物业公司不得以合同没有约定而拒绝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彰显了人民法院支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理念。
    二是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因应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新规定,及时出台惩罚性赔偿制度司法解释,有效统一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和标准。又如,对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影响了碳排放权融资担保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了服务保障“双碳”目标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担保合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并非可以设立担保的财产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应当从严认定合同无效,依法最大限度维护此类合同效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各地法院在审理涉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案件中,依法认定碳资产法律性质,为碳市场交易提供了司法指引。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三是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7件指导性案例和34批271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中不乏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例如第214 号指导性案例,上海法院审理长江口码头公司绿色重整案,人民法院将环境治理费用认定为共益债务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成功引入投资8700余万元,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实现重整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协同推动长江流域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和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了绿色破产的裁判规则。第257号指导性案例,四川法院审理的“水中大熊猫”川陕哲罗鲑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认定建设项目已经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已经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最大程度预防或者减轻对生态环境不良影响的,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既护住了“鱼”,又守住了“坝”,生动示范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双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四是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机制,促进实现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00余家法院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500余家法院实行“民事+行政”或者“民事+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40余家法院积极探索涵盖执行在内的归口审判执行模式。借力“外脑”助审。支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鼓励各地法院建立专家库,探索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依法审理新类型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职尽责,围绕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的新案件、新问题,自觉破题、深入解题,扎实做好司法审判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机制建设,及时研究制定专业化审判指导意见。 二是研究明确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将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质押等新类型案件纳入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运用绿色司法理念、规则、程序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全面绿色转型制度创新。三是深入挖掘、培塑一批新类型新领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按照工作计划,今年我们将发布涉碳指导性案例以及涉绿色金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四是用好案例库、法答网。充分发挥“库网融合”集成效应,找准环境资源审判中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升审判质效,确保裁判标准尺度统一。
    [10:51:32]
  • [中国环境报记者]:
    全国碳市场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与法治环境。请问赵司长,在服务保障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哪些具体协同工作?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安排?
    [10:55:49]
  • [赵柯]: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生态环境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能力水平,协同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推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的相关要求。《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第一部涉“双碳”规范性文件,对于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碳这一新领域的各类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助力全国碳市场法治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将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纳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适用范围,为依法严惩碳市场相关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025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碳市场建设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依法开展相关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完善裁判规则体系,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碳市场行政监管职责”写入《碳市场建设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全国碳市场建设法治保障。
    此外,对于“碳汇认购”的适用规则,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规则。《意见》将“碳汇认购”明确限定于温室气体排放案件、碳汇损失案件,坚持生态环境修复优先。
    二是在执法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连续3年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严肃查处了一批制作虚假煤样、伪造煤质检测报告、篡改燃煤消耗量等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双方共同举办了全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执法与司法协同效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发布涉碳市场典型案例,把具有规则引领意义的案例收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全面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10:56:37]
  • [姬忠彪]:
    感谢吴兆祥庭长、赵珂司长、刘小飞副庭长的发布和解答,感谢各位记者的出席。
    [11:07:06]
  • [姬忠彪]:
    本周三我们将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情况,欢迎各位记者持续关注报道。
    [11:07:54]
  • [姬忠彪]: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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