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6-01-20 17:06

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
2027年 2030年 2035年
1 核心指标 单位能耗
碳排放(tCO2/tce)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 ≤1.0 ≤0.7 ≤0.3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 ≤1.1 ≤0.8 ≤0.5
2 引导指标 技工贸收入 零碳园区建设期内持续增长
3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60% ≥70% ≥90%
4 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 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
5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0% ≥85% ≥95%
6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 ≥50% ≥55% ≥60%
7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0% ≥85% ≥90%
 
备注:以上指标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在验收时进行适当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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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标类型说明
核心指标: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是园区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评估。
引导指标:在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作为园区验收的参考目标。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验收要求。

二、指标计算说明
1.单位能耗碳排放:指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含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能源消费总量指评价年园区范围内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的总和,其中,电力消费能耗按照等价值计算,等价值系数采用《湖南省统计年鉴》发布的最新年份火力发电煤耗数据(2023年度为0.305kgce/kWh),后续如有更新,采用其最新发布的数据。碳排放包括园区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参考附件3计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计算公式: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tce)=评价年碳排放总量(tCO2)/评价年能源消费总量(tce)
2.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指清洁能源消费量占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清洁能源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气和电力(包括自发自用清洁能源电力和电网购入清洁能源电力)等。电网购入清洁能源电力比例采用国家发布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的湖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数据(2024年度实际完成52.1%),后续如有更新,采用其最新发布的数值。
计算公式: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评价年清洁能源消费量(tce)/评价年能源消费总量(tce)×100%
3.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参考现行有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计算并对标。没有国家标准的,参考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园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评价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t)/[评价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t)+综合利用往年贮存工业固体废弃物量(t)]×100%
5.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用于衡量生产过程中对热能、冷能和压力能的回收利用程度,综合利用率是三类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加权平均值。
计算公式:综合利用率(%)=∑(评价年余热产生量(kJ)×评价年余热综合利用率+评价年余压产生量(kJ)×评价年余压综合利用率+评价年余冷产生量(kJ)×评价年余冷综合利用率)/∑(评价年余热产生量(kJ)+评价年余压产生量(kJ)+评价年余冷产生量(kJ))
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园区内工业重复用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工业重复用水量指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工业用水总量指园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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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评价年工业重复用水量(m3)/评价年工业用水总量(m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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