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方法
园区
碳排放的核算边界为一个自然年内园区内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
碳排放之和。仅核算二氧化碳排放。
E
园区=E
能源活动+E
工业生产过程
E
园区为园区碳排放量(万吨);
E
能源活动为园区能源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万吨);
E
工业生产过程为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万吨)。
二、能源活动碳排放
(一)核算范围。园区能源活动碳排放主要包括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之和。园区中如有用于国际航空航海的燃料燃烧碳排放,暂不从总量中扣减,但须单独列出。
(二)核算方法。园区能源活动碳排放为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之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
能源活动=E
用作燃料+E
加工转换+E
间接排放
式中:
E
用作燃料为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量(万吨);
E
加工转换为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万吨);
E
间接排放为园区化石能源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量(万吨)。
1.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化石能源用作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发生在化石能源燃烧以提供动力和热量的过程中,燃烧后不再产生其他含碳二次能源,包括终端消费(不含用作原料、材料)、火力发电、供热等能源活动类型,采用各化石能源品种消费量乘以相应排放因子进行计算。
E
用作燃料=∑(燃料消耗量
ij×排放因子
ij)
式中:
i为化石能源品种;
j为能源活动类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注:化石能源的低位发热量按顺序依次采用《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最新年份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最新年份湖南省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列示数据;不同化石能源品种和能源活动类型的排放因子采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排放因子,计算时注明参考数据来源。
2.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发生在炼油及煤制油、制气等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这部分投入的能源经过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或转换成为其他的含碳二次能源,例如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其他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等。这些过程基于碳平衡原理计算碳损失量的排放,即:
E
加工转换=∑(能源投入量
ij×排放因子
ij)-∑(能源产出量
i'
j×排放因子
i'
j)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式中:
i为投入化石能源品种;
i'为产出化石能源品种;
j为能源活动类型。
3.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电力与热力受入送出蕴含的间接碳排放是园区碳排放的重要部分。按照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量核算园区间接碳排放量,即:
E
间接排放=E
电+E
热
式中:
E
电为园区电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排放(万吨),即电力受入量蕴含的间接排放与电力送出量蕴含的间接排放的差值;
E
热为园区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排放(万吨),即热力受入量蕴含的间接排放与热力送出量蕴含的间接排放的差值。
①电力方面,园区受入送出的电力包括来自公共电网的电力、直接供应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绿证绿电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等。将不同种类的电力受入送出量乘以相应的电力排放因子后进行加总,计算得出园区外购电力的碳排放,即: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
电=∑(El
受入i×Ef
i)-∑(El
送出i×Ef
i)
式中:
El
受入i、El
送出i为园区受入送出的电力;
Ef
i为电力种类对应的电力排放因子。对于电力直供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绿证绿电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电力排放因子计为0;对于公共电网的电力,扣除国家发布的最新年份《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的湖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后(2024年度实际完成52.1%),剩下的为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采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年份全国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2023年度为0.8273kgCO₂/kWh),后续如有更新,采用最新数据。
②热力方面,园区受入送出热力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通过将受入热量乘以热力排放因子与送出热量乘以热力排放因子的差值来计算得出,即: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
热=∑(Hl
受入i×Hf
i)-∑(Hl
送出i×Hf
i)
式中:
Hl
受入i、Hl
送出i为园区受入送出的热力;
Hf
i为热力种类对应的热力排放因子。若园区受入送出的热力为化石能源热力,则该部分热力排放因子优先采用实测值,若无实测值则采用热力碳排放因子缺省值(0.11tCO₂/GJ);若园区受入送出的热力为非化石能源热力,则该部分热力排放因子计为0。
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一)核算范围。园区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熟料、石灰、合成氨(无水氨)、甲醇、粗钢、铁合金、工业硅、碳化钙(电石)、平板玻璃、纯碱等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
1.水泥熟料按成分分为:硅酸盐水泥熟料、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硫(铁)铝酸盐水泥熟料、铝酸盐水泥熟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2.合成氨(无水氨)按技术路线分为:煤制合成氨、煤气制合成氨、天然气制合成氨、油制合成氨。
3.甲醇按技术路线分为:煤制甲醇、煤气制甲醇、天然气制甲醇。
4.铁合金按类别分为:硅铁合金、硅锰合金、锰铁合金、镍铁合金、铬铁合金。
对于以上未提及,但在园区内产量较大且碳排放影响较大的其他工业产品,也应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行业核算指南或标准对其碳排放进行核算。
(二)核算方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基于产品产量和对应的排放因子,分别核算各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累加计算得到本园区工业过程碳排放总量。即:
E
工业过程=∑(产品产量
i×排放因子
i)
产品产量为报告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单位为吨;i为工业产品类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三)数据来源。
1.活动水平数据获取。园区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数据根据核算期内各企业的生产记录及测量数据来确定。
2.排放因子数据获取。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暂按现有数据,园区可基于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碳排放核查数据等,结合园区资源禀赋、生产流程、技术设备差异等情况,科学测算使用分产品排放因子,并备注说明。对于未提供排放因子的工业产品,可使用质量平衡法进行核算,须说明具体依据和参考系数。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