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轩:我国绿色电力市场化政策评述及改革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杂志王志轩2023-02-02 09:38

绿证交易情况分析

 
首先从绿证交易平台看3类绿证交易情况。根据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公布的信息分析,截至2022年12月3日,5年多来,累计核发绿证5580多万张,其中用于交易的占12%。每种证书交易情况见上图。
 
图中可见补贴绿证交易最低,无补贴绿证与绿电绿证是交易的主体。交易量从大到小的顺序是绿电绿证光伏、无补贴绿证光伏、无补贴绿证风电、绿电绿证风电、补贴绿证风电、补贴绿证光伏。
 
其次从国家能源局发文通报的内容看绿电消费配额实行情况: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实际完成值为29.4%。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为12.9%,实际完成值为13.7%,超出0.8个百分点。
 
再次从电力交易中心的数据看绿电交易情况:2022年1—10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310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0%。省内直接交易电量中,含绿电交易200.1亿千瓦时,占比0.6%,电网代理购电6497.3亿千瓦时。
 
综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简单结论:
 
(1)绿证交易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绿证核发、补贴绿证交易替代财政补贴、绿证抵消绿电消费责任、绿证核发与绿电交易协同等各方面的基础平台、工作机制均已贯通,证明了机制设计、平台运行是可行的。试点经验与教训为促进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政策集成发挥重要作用。
 
(2)绿电消费配额制度的效果十分显著。作为由政府分配配额并公布执行结果的半强制执行制度,已经与绿证市场联系在一起,为绿电消费责任主体通过市场机制自主选择履约提供了灵活方式。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本质上体现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3)绿电交易机制是绿电消费配额制实现的基础平台。绿电消费配额制有履约周期限定,在规定周期内绝大部分配额绿电要通过电力调度平台实现物理消纳,因此,绿电交易与绿电消费配额制是天然组合。由于当前我国绿电消费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强制性的绿电配额制作为源头,绿电交易的效果和可持续性与无补贴绿证的作用是基本相同的。
 
(4)决定绿证交易活跃程度的关键是价格规则和绿电本身的特性。由于补贴绿证出售后,相应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补贴绿证的价格要能在替代财政补贴基础上企业还可以有收益,其绿证价格往往是无补贴绿证价格的数倍。如2022年,补贴绿证风电均价为208.6元,补贴绿证光伏均价为628.8元,且只交易了1笔。而平价绿证的平均价格风电是50元/张,光伏是48.8元/张。在政府定价过高、市场主体自愿选择机制下,绿证购买者积极性不高是必然的,新能源企业对于通过出售绿证取得收益来放弃补贴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补贴绿证与平价绿证共存,买家自然会选择更低价格的绿证。因此,以自愿性补贴绿证交易收益替代财政补贴的初衷并未实现。
 
(5)没有设置绿证有效期以及绿电交易试点时间短,是造成绿证核发量大大高于绿证交易量的直接原因。一是由于绿证没设有效期限制,且绿证只能交易一次,交易量很小,多年积累的绿证就越来越多。二是平价绿证及绿电绿证政策出台相对较晚,交易量占比较低。
 
(6)从已有政策文件内容看,对于绿色电力发展政策基本穷尽了各个方面,如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就涉及到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有序引导不同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等多方面措施。但是,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概念层面,政策工具之间存在着目的、目标不清,无操作性,着力点模糊,政策之间存在激励性叠加或限制性叠加(如曾经出现对煤炭、煤电过度限制行为)、权责交叉,易造成政府管理成本和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增大。
 
 
 
2.三个有争议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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