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后破就是不立不破?
在“1”号文“工作原则”中特别明确,“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这里,如何理解“安全降碳”?
现阶段,我国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尚未脱钩,存在紧密的正相关关系,人为限制碳排放增量,将直接抑制经济增长,就是“不安全降碳”。如果“一刀切”关停式“降碳”,即需要降多少碳,就相对应地关停多少产能,连需要升级改造的工厂都可能消失了,与“1”号文相违背,也限制了我国节能减污降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摆正碳排放的位置,当未来我国节能减污降碳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后,经济发展不但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更具效率,更有比较优势。
若因“降碳”造成大批企业关停,不仅供应链受损,更关系到“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居民就业、群众正常生活”等问题,因“碳”返贫,显然是“不安全降碳”。
以能源行业为例,传统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总量的90%以上,所以对能源行业而言,降碳就是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其中煤炭首当其冲。
主要用于发电、供热、工业和化工的煤炭,是发展中大国,特别是中国、印度等国的基础能源,但任何用途的煤炭使用,包括所谓的“煤炭清洁利用”都得排放二氧化碳。在煤炭应用技术进步缓慢的历史背景下,节能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小,边际成本却越来越高。
煤炭应用“安全降碳”的前提条件,一是可再生能源替代的综合成本(包括系统成本)不高于利用煤炭的综合成本(包括环境成本);二是可再生能源替代必须达到相当的规模,电量充足;三是替代必须安全可靠稳定。
达到“安全降碳”的前提条件,就是“立”,“立”后再“破”即取代传统能源。如果先破后立,更可能的情况是“破”了,而后续无法“立”。
2021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的“拉闸限电”就是先“破”未能后“立”的结果。有地方以各种名义限产煤炭,导致煤炭供不应求,
价格暴涨,引发用煤企业陷入困境,一方面火电企业持续亏损,以各种理由减少发电;另一方面,能源成本不断向下游传导,推动原材料和大宗商品普涨,终端产品涨价,对经济稳定、供应链安全、居民收入和生活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所以,2021年12月8日至10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明确强调,“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
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1”号文件已经推出,“N”个政策也将相继出台。未来,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及各类企业都要比对文件和政策,研究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期待在全球性的碳排放大战中,乘风破浪,成为胜者,而不至于掉入陷阱或自我牺牲。
随着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公布,各省的方案也相继发布,各地都期待2030年前能够实现碳达峰。事实上,各地非化石能源资源禀赋、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经济与能源的相关性、地方政府财力、低碳技术累积等差异很大,2030年前所有省份全部达峰,“齐步走”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及各类企业需要完整准确理解“1”号文中的新发展理念,以务实的态度排序目标,做好规划,先立后破,稳妥有序地推进“双碳”各项工作。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