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下的市场机会
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不超过碳排放配额5%的清缴量,这一机制为尚未纳入市场的其他减排主体参与交易提供了很大的市场空间,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CCER机制的活力,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
各相关行业企业,如生物质发电、沼气利用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突出的环保类企业,可以加强在减排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尽早参与其中。此前已经参与了
CDM等国际机制的企业,也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内市场的自愿减排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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