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的市场建设与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
部门改革后,原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职能转移至生态环境部,本次交易管理办法也延续了国家发改委2014年12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继承了其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并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
· 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
· 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注册登记系统和
交易系统的建设;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技术规范;
· 对于地方的核查管理与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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