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门的行动对欧洲绿色协议至关重要
根据欧洲绿色协议(EGD),欧盟委员会宣布了其能源和气候法规的审查,以扩大减排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和能源效率,并审查《能源税指令》。在国家援助领域,欧盟委员会开始审查其2014年《环境保护和能源援助指南》。
欧盟尚未实现将可再生能源份额提高到32%(2018年为18%)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到2030年节能32.5%的目标。今天的2030年目标将需要进行重大的系统改造,甚至更多因此,根据EGD宣布的增强目标。因此,欧盟应加快实施现行政策和法规(2018-19年通过的清洁能源计划[CEP]),同时考虑是否需要新的欧盟政策,特别是在能源系统集成方面的新政策,以使供热和交通运输行业脱碳,以及在创新和技术部署方面,表现不佳。
要取得进展,既需要欧盟采取行动,又需要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下的国家措施做出更大的努力。NECP是当今能源部门治理的核心:每个成员国都必须向欧洲委员会提交其计划(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几乎所有国家都在2020年5月底之前提交了最终的NECP)。总而言之,NECP应该确保欧盟实现其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CEP下制定的能源和气候目标。NECP和CEP的实施刚刚于2020年开始。尽管成员国处于主导地位以实现2030年全欧盟的总体目标,但欧盟也可以在中期调整政策。欧盟委员会将在2020年期间评估所有最终的NECP,并讨论在2020-21年间对能源部门法规进行的中期审查的可能性。
欧盟的竞争和内部市场规则应继续侧重于维护欧盟单一能源市场的完整性,即避免能源市场(沿国家线)过度分割,导致成本膨胀以及竞争和贸易的不当扭曲。Covid-19危机措施和公共经济救助支出可能会加剧这一挑战。
欧盟是否会增加其2030年的减排目标,将取决于2020年进行的重大影响评估和政治辩论。欧洲环境署的分析指出,到2019年实施的国家措施不足以实现欧盟2030年的减排目标。比1990年减少40%,更不用说提高目标了。因此,欧盟委员会认为最终NECP的实施对于实现40%的目标至关重要。
这项IEA审查评估了欧盟政策,并确定了加强政策的机会。考虑到2050年的长期脱碳目标,在实现2030年的道路上,有许多机会可以扩大规模并改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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